第一章 城区 村庄建设
第一节 城 区
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首立牛摆堡后,随着自然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萌芽,人口逐渐增多,民房、门店、商铺、作坊逐渐增加,街道逐渐延伸,城区范围逐渐扩建,至清代已发展成为广西四大名镇(鹿寨、八步、芦圩、庆远)之一。
民国时期,在新桂系集团主政广西的鼎盛期间,镇境城区建设虽有所发展,但由于军阀混战、土匪骚扰、重大自然灾害、更由于日军入侵烧杀掳掠等因素,40年代后的城区百业调零、民不聊生。解放前夕,城区共有12条街道(合计长度约3公里),总面积约1平方公里;当时的街道、房屋年久失修,到处破破败败、凹凸不平、坑坑洼洼,疮痍满目。
解放后,中共县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城区建设,各项基础设施不断充实、提高、完善,街道不断翻新、拓宽、延伸,楼房不断改造建新,至80年代初,城区发展至25条街,总面积约3平方公里。从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城区建设主要项目有:金鸡小区、华兴东园、百鑫商城、鹿州市场、元宝小区、甜蜜小区、十里亭小康示范村、建中市场等开发项目。90年代后期,飞鹿立交桥和建中立建桥竣工以后,城区建设更是驾入了大发展的快车道。新世纪伊始,县人民政府与同济大学对鹿寨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把城区发展定位为柳州市的卫星城市,城市人口至2020年为22万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为22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布局规划是:近期开发城南新区,并逐步向东西两侧延伸发展鹿寨山以西用地和龙团岭以东用地;远期发展江北小区。在规划结构方面,居住用地及城市中心区以城南新区和老城区为主,工业用地按照主导风向和水流方向,分为现有的城西南工业区和以鹿寨山以西,323国道线和桂海高速公路间为工业区;洛清江以北新区的西侧为少量无污染工业园区。建设城市绿化系统工程主要有沿江绿地、鹿寨山和龙团岭城市公园。在老城区改造中,主要针对道路窄、断头路多、路况差、交通不畅等问题,进行逐步梳理和完善。由于城区建设成绩斐然,1998年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城市(县)”,接着连获二届广西市容市貌“南珠杯”竞赛“先进城市奖”,在2005年广西第五届市容市貌“南珠杯”竞赛中获A类特等奖。
从2001年至2005年间,城区市政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6亿元。城区新建道路4.5公里,改造道路7公里,铺装石材人行道1.2万平方米,扩建了占地2.97公顷的文化广场,建成了人民会堂、体育馆、游泳场、图书馆、汇锦大厦等一批标志性建筑物;建成绿地面积2.29平方公里,城区绿化面积覆盖率为30.1%,绿地率达25.4%,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从2003年起还正式启动了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的大建设。
附录:
2001年至2004年城区主要重点建设工程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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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工 程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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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场 |
位于城区中心,对原广场进行改造扩建,工程包含人民大会堂、集会广场、体育馆、图书馆、喷泉、雕塑、升旗台、商住小区等。建成人们休闲小憩、锻炼娱乐、商贸购物的好去处,亦是新景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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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中综合
批发市场 |
位于元宝小区东北面,北邻建中东路,南接80米大道,市场占地共13.8公顷,建成桂中地区规模最大市场。工程投资估算为7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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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小区 |
位于建中立交桥头(东面),占地0.85公顷,可容纳私宅60户,工程投资估算2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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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小区 |
位于城南新区,飞鹿立交桥东西面,规划占地16.67公顷;可容纳别墅144栋、公寓楼25栋、私宅119户。工程投资估算101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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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小区二期
(含林业小区)工程 |
继元宝小区一期之后,向西拓展6.67公顷,可容纳别墅和私宅252户。工程投资估算3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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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工业园区 |
位于城南鹿寨山与石榴河北岸之间,占地220公顷,项目总投资3.56亿元(用于征地、商住建设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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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小区 |
位于迎宾大道两侧,占地约20公顷,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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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市场 |
位于城区中心县土产公司仓库内,占地3.33公顷。建设市场面积约1万平方米,可容纳122户商住楼房。工程投资估算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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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市场改造工程 |
位于城区中心鹿寨市场。工程投资估算为820万元,对原市场拆除改造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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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牯岭公园 |
位于城区西北部,公园占地面积34.86公顷,前期工程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逐步建成鹿寨县人民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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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山公园 |
位于城南。前期工程为石漠化生态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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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心公园 |
位于建北路、南市街,占地3亩,为老城区群众休闲小休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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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大道
(迎宾大道) |
该大道从桂海高速公路鹿寨出口处至飞鹿立交桥,全长800米,宽60米,6车道,工程投资估算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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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大道
(飞鹿大道) |
该大道从飞鹿立交桥至五里亭加油站,全长2660米,宽80米,工程投资概算2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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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军路砼路面 |
路面设计从广西鹿寨化肥总厂大门至县党校门口,设计道路宽度20米,长度728米,工程概算1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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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路、西闸路、政军路人行道阶砖铺装 |
三条街路总长1365米,以大青石块料铺装,工程投资估算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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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新路 |
该路为建中西路西段部分,从鹿寨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大门至鹿寨化肥总厂铁路,总长1234.2米。把原9米宽柏油路改造新建为40米宽的砼路,工程投资概算3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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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路 |
位于鹿寨大桥以东,全长1287米(从大桥路至波井渡槽),分西、东两段。桥东路宽度20米,建成平均宽度为10米的柏油路,概算工程投资为88.77万元。 |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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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路 |
该路为县防疫站至县水厂路段,总长592.5米,宽度16米,其中砼路面宽10米,概算工程投资为65.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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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路人行道
铺装石材 |
建中路分建东、建中、建西三段,人行道面积5896平方米,铺装工程概算投资为42.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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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路人行道
铺装石材 |
该路从鹿寨汽车总站至鹿寨大桥头,人行道面积4310.4平方米,铺装工程概算投资为40.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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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化” |
对城区主要街道高大建筑物配以灯光景观,形成以文化广场为中心,建中路、西闸塘路、政军路、大桥路为铺的规模上档次的城市灯光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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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戴帽” |
对老城区主要街道的旧建筑实行装修改造,通过“穿衣戴帽”美化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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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美化 |
对城区主要街道和景区进行系统规划设计,实行美化、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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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 |
对城区各街道卫生、交通秩序、摊位摊点、户外广告等管理进行综合治理,保持市容市貌的整洁,美观。 |
街道
据口碑资料和建筑遗迹考证,镇境城区街道始建于明初,最早的第一条街道是磨拐街(现磨盘巷)。明永乐年间,今城区由“圩”升至“堡”级建制,随着洛清江航运的发展和鹿寨堡市场的繁 荣,大约在明末清初,城区已由一条磨拐街发展(拓展)为思义、大元、人和、盐埠、伕子、打鱼等若干条街道。清雍正年间,永福县在鹿寨堡添置了县丞,设立分县衙门。在这前后。街道有所发展,至清末民初城堡共有34条街,这些街是随着房屋的兴建而自然形成;由于旧时堡内交通运输均为肩挑、人抬、马驮、牛拉,故路狭窄、弯曲。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原34条街(巷)合并成12条街(村级建制),即镇东、交通、宝塔、南市、保泰、十字、凤凰、新安、思义、盐埠、人和、太和街。这12条街总长约3000米,街宽一般3至7米,太和街为石板路面,南市、十字、人和等主要街道为“三合土”路面或河卵石铺路,其余街道为泥土路面。至解放前夕,城区设有村级建制街道10条,即镇东、交通、南市、太和、十字、人和、新安、凤凰、盐埠、思义街。
1950年3月,榴江县人民政府从寨沙镇搬迁,鹿寨镇始作榴江县城。1951年6月,雒容、中渡、榴江三县及修仁县第二区合并成立鹿寨县,又作鹿寨县城。县城的定位和确立,给城区街道发展带来了机遇,至50年代末期,新建街道有建中东路、建中西路、建中北路、政军路、西闸塘路、大桥路、广场路等7条。新街道路面普遍宽于老街道,但路况均为原土石路面。1977年以后,对7条新街道进行重修和延伸,把原土石路面分别铺成煤渣、沥青、混凝土路面,并将主要街道的行人道和行车道分开,还在行人道上植树绿化。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虽逐年加大了对旧城区的改造和新城区街道的开发力度,但苦于老城区被铁路线三面包围形成的“封锁线”,一直形不成大发展的格局,至90年代前期,有街道29条,总长约1.2公里,城区面积约3平方公里。详见下表:
鹿寨镇城区街道一览表
单位: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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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起 止 |
长 |
宽 |
路面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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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街 |
十字街至盐埠街 |
240 |
4 |
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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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街 |
建中北路至西闸塘 |
234 |
6 |
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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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 |
太和街与十字街相邻 |
200 |
4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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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 |
县小学校至铁木厂 |
180 |
5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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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义街 |
县检察院至大菜园 |
400 |
4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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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街 |
洛清江岸至共和街 |
300 |
4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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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街 |
县公安局至码头巷 |
200 |
7 |
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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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渔街 |
庵寺背至新凤街 |
200 |
3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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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园街 |
新安街至县检察院 |
280 |
6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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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街 |
建中北路至县招待所 |
215 |
7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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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街 |
水塔巷至大桥路 |
100 |
4.5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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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塔街 |
建中北路至桥头街 |
300 |
4.5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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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厚街 |
十字街至县卫生局 |
167 |
4 |
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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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街 |
现县经贸局至鹿寨中学 |
300 |
8 |
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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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军路 |
现县总工会至长牯岭 |
900 |
20 |
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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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路 |
原县总工会至铁路西道口 |
1000 |
30 |
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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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路 |
县保险公司至鹿寨化肥总厂原大门 |
630 |
16 |
沥 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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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路 |
大桥头至建中东路 |
600 |
26 |
沥 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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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闸 |
南市街接建中西路 |
190 |
8 |
沥 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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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闸 |
十字街接政军路 |
80 |
6 |
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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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闸塘 |
建中西路至金鸡路口 |
458 |
10 |
沥 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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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东路 |
城镇粮所至县力生汽车配件厂 |
700 |
40 |
沥 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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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西路 |
县信用联社至鹿寨化肥总厂铁道口 |
2500 |
40 |
沥 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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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北路 |
电影院至原饮食服务公司 |
400 |
25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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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南路 |
城关粮所至火车站 |
350 |
30 |
沥 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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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巷 |
洛清江南岸码头至十字街 |
185 |
5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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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埠巷 |
城镇农机站至人和巷与磨盘巷相交 |
150 |
5 |
原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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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盘巷 |
镇三小至河边巷 |
200 |
3 |
三合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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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巷 |
盐埠巷至人和街 |
230 |
3 |
三合土 |
从以上《鹿寨镇城区街道一览表》中,可得知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的城区街道大多不长、狭窄且路面差。1996年5月至2001年5月,镇境城区乃至全县集中财力、物力,把建设的重点放在飞鹿、建中两座立交桥的建设上,为新、老城区的街道连接和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001年以后,城区街道建设驶入快车道,至2005年,已完成和在建主要工程有飞鹿大道(全长2660米、宽80米、砼路面)、迎宾大道(全长800米、宽60米、砼路面)、鹿新路(全长1234.2米、宽40米、砼路面)以及城南新行政中心引道工程。同时还完成了建中大道、政军路、教育路、大桥路等主要街道的改造和砼路面建设以及桥东路的改造和沥青路面建设。还同时完成行人道铺装石材的街道有建中路、大桥路、政军路、广场路、西闸路。随着街道的延伸和拓展,城区范围于2004年末已达9平方公里。
房屋(楼房)
明正统五年(1440年)牛摆堡改称鹿寨堡时,有居民360多户,民房为泥木结构单开间平房。清初,随着洛清江航线的繁荣,鹿寨堡手工业、商贸业得到快速发展,人口亦增长较快,民房不断增多,城区渐渐扩大;至清末,除泥木结构民房外,有砖瓦结构房屋200多幢,亦有部分房屋为三合土舂墙盖瓦,并有二层木板楼房出现,一些楼房还建有骑楼。民国时期(日军入侵前),城区约有民房1500多幢,此外还有各会馆、寺庙、祠堂、旧县衙等公房数十幢。后因日军入侵烧、杀、掳、掠,城区一片焦土瓦砾、残破不堪,直至1949年解放前夕都未能恢复旧貌。
解放初期,人民政府没收征收地主、官僚资本家、恶霸分子的房屋及寺庙;作为公房拨给机关单位使用。作为县治驻地的鹿寨镇城区,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房屋需要量大,建房不断猛增。50年代至80年代初,居民建房多为泥木结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建房多为砖木结构;最早建成的二层混合结构楼房是县粮食局于60年代初所建。在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和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建房甚少。80年代以后,混合结构楼房(三层以上)成为建房的发展方向。至1987年,城区共有163个单位(包括自治区、地区、县直属及本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房,建房面积总计69.91万平方米,其中4至5层楼房47栋,6层楼房20栋。民建私房806户,共计总面积5.80万平方米,均为二至五层的混合结构。90年代以后,城区公房、民房建设逐年增多,且楼房模式各具特色、风貌各异,大多均向高层建筑发展,如装饰华丽的县农村信用社综合大楼为12层,号称“鹿寨第一楼”。为开拓新城区和统一城区规划,县、镇人民政府鼓励房地产开发,90年代建成的主要项目有元宝小区一期工程,鹿州市场、百鑫商城等;在新世纪的第一个“十五”计划期间,镇镜拥有17家房地产开发商,先后开发或续建了元宝小区二期工程、桂中综合批发市场、龙湾小区、国泰商城、汇锦大厦、金鹿新城一期、迎宾小区、如意居、鑫园小区、嘉怡·荣府小区等14个项目,共完成投资3.4亿元,竣工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这一时期,一些单位还统一征地,由城建统一规划,完成了职工小区的建设,如县中医院小区、电力小区、教师公寓等。与此同期,在老城区改造中,主要街道的低矮房层(楼)已全部拆除,次要街道的私人泥木结构平房亦大多拆除,并严格按照城建规划进行装修或重建,其中主要街道低矮楼房多拆除新建为5至8层的高层建筑,旧的高层建筑亦实行改造装修。
桥梁
鹿寨大桥 位于洛清江中游的鹿寨镇城区东北部。1969年筹建,1972年1月建成通车。桥全长251米,高22米,桥面宽8.5米,是县境洛清江段第一公路桥。大桥的建成,结束了两岸群众来往靠竹排或木船划渡的历史,改变了镇境城区往中渡古镇方向的公路交通面貌,同时亦为江北的开发奠定了基础。
洛清江公路桥 位于鹿寨大桥下游的广西鹿寨化肥总厂内,1998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桥长224.12米,引道长740米,桥面宽8米。该桥的建成,解决了运送流铁矿渣和磷石膏到西岸山谷进行治污处理的交通问题,同时结束了西岸农村群众到鹿寨需竹排或木船划渡的历史。
飞鹿立交桥 建中立交桥 过去,城区长期处于铁路线的三面包围之中:即沿公路线下柳州,有两条铁路分别在鹿寨化肥总厂路口、姑娘山脚形成“封锁线”;往城南,有鹿寨化肥总厂铁道线和湘桂铁道线横卧脚下“挡道”;上桂林,有六股铁道的火车站站内道口,每天封闭11小时以上,每当封闭道口调车作业时,出入交通堵塞、怨声载道。这些状况已经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生产秩序,成为制约城区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这两座立交桥是全镇和全县人民梦寐以求的共同心愿,也是南来北往的各地汽车司机和乘客以及外地客商的共同心愿。
飞鹿立交桥动工于1996年5月,竣工于1998年1月,工程投资3200万元。该桥总长度为1800米、桥面宽18米,横跨广西鹿寨化肥总厂和广西24万吨磷铵工程的铁路专用线及322国道线,北与老城区汽车出口道相接,南通新城区迎宾大道连接桂海高速公路鹿寨进出口。该桥之长、气势之雄伟,被公认为广西县(市)第一桥。
建中地交桥动工于1999年9月,竣工于2001年5月,工程总投资1180万元。该桥为公路下穿式三孔箱形地道桥,公路与铁路斜交,交角54°26′。主桥分两节框架穿越6股铁道,全桥总长390米,宽25米,净高4.5米。
码头
据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重修鹿寨思义村之接龙寺记事碑,鹿寨“向为谷米所自出,故商贾凑集,户口繁多,自广西改隶南汉,凡由水路而达滇黔者,必经于此,盖三省之通津矣”。旧时鹿寨镇是一个四通八达的繁荣口岸,城区洛清江南岸先后修建航运码头9处,顺流而下排列为广源码头、大码头、盐埠街码头、回龙寺码头、合兴码头、人和街码头、永安街码头、打渔街码头、思义街码头。解放后,随着陆路交通的迅速发展和里定、江口拦河坝的修筑,洛清江航运渐渐失去当年的辉煌,绝大多码头已成为历史。
路灯
明、清时代,街道无路灯。清末民初始有路灯设置,约有20盏煤油镜子灯悬挂在闸门通道和中心街巷,以户轮流负责点灯,煤油由各值户自备。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后,商会牵头捐资购置30盏较大的三角形煤油镜子灯作为街灯设置。日军入侵后,各项设施受到毁灭性破坏,路灯全无。
解放初,街道路灯得以迅速恢复。1955年5月,人和、民丰两家私营米厂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转为公私合营发电厂,随之始改煤油路灯为电灯,共设置路灯18盏,后又增至43盏,总线长约1600米。至70年代,杉木灯杆被水泥灯杆所取代,白炽街灯被日光灯代替。80年代,街灯在150至170盏之间,主要街道以水银灯具取代了日光灯。90年代后,水泥电杆路灯被铁杆长臂,第三代光源纳灯所取代,同时亦随着城区发展加大了路灯密度,装置了街心大型高杆路灯两座。进入新世纪后,城区路灯围绕着上档次的城市灯光环境进行全面改造,至2005年,共投入615万元新安装建中立交桥、建中东路、广场路、飞鹿大道、迎宾大道、鹿新路、五里亭至飞鹿大道等13条道路的路灯,改造教育路、建中大道、政军路等10条道路的路灯,使城区路灯线路长达47公里,拥有路灯1558基,6955火。路灯安装亮度和灯光环境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成为一道亮丽多姿多彩的夜色风景线。
排水
解放前,城区无完整排水系统,仅在较高处筑有三条暗沟。由于大多街道无排水沟,下雨时坑洼处积满污水,如下大雨低处往往受涝。由于排水不畅,卫生条件较差。
解放后至70年代,城区排水状况虽有很大改善,但排水工程跟不上城区不断延伸拓展的形势。如1977年7月26日下暴雨,由于大桥路的横通排水口过小,积水排出不及,大水从大桥路面流入交通街一带,水浸至交通街吉兴旅社门口,多数房屋被淹至墙脚,结果水毁倒塌民房60多间。此后,进一步引起了人民政府对排水工程建设的重视,主管部门根据城区建设规划和资金情况,逐年安排排水工程项目,较好解决了污水淤积现象。90年代中期以后,城区建设步伐加快,老城区进一步对暗沟、排水管道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修建,新城区、新开发区高度重视排水管道的铺设和网络结构。至21世纪初,整个城区的排水设施基本完善,功能达到中等城市设计标准。
交通
80年代初以前,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范围内没有公共现代交通工具。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各项事业的大发展,逐步兴起摩托载客、三轮车载客、微型车载客服务。90年代中、后期,城区通过招商引资成立了交通、宏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约有“的士”小车100辆;同时还成立有16辆“中巴”的公共汽车公司,开通了城区至郊区的4条公共汽车线路,每条线路每天行车70次,最远距为10余公里,高峰期每天运送乘客达1万多人次。
绿化
解放前,城区寺庙、学校、公路和铁路沿线有少许植树种花绿化,树木主要集中在私人果园,其余地带绿化甚少。
城区较大规模的绿化活动始于1955年,但时兴时停,且树种、花木单调,管护粗放,成活率不高。1981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发出 《关于植树造林,美化鹿寨镇的通知》,号召全体居民在路旁、屋旁、河旁、沟旁以及住宅区、庭院内植树种花。此后每年春季,城区各单位均有组织地进行植树种花活动,1984年在铁木厂和县卫生局门前修建街心花园,面积分别为246、504平方米,次年又在县招待所、铁木厂、医院、体委等单位门前围建花圃6处,全长400米。90年代以后,沿街路树、花木不断有所增加,管护措施不断加强完善,成活率明显提高。2000年以后,提出城区实行城市园林化建设。2002年县镇和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绿化、美化工程指挥部,至2005年末,城区绿地面积共2.29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30.10%,人均拥有公共绿化地面积10平方米。据不完全统计,仅城区迎宾匝道绿岛、城东入口景观处、鹿寨山、飞鹿大道、行政中心引道、人民公园、文化广场等绿化、美化工程就移种了具有南方城市风格特色的大树近4万株、花灌木29万株,摆设花盆保持在10万盆以上。近几年来,各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城区绿化、美化建设,有47个单位被县授予“园林、花园式单位”。
第二节 村 庄
镇境村庄主要分布在农村。原鹿寨镇所辖3个自然村(思义、甘洲、矮岭)早已和城区融为一体,成为城区的新街。原城关乡与原鹿寨镇的结合部附近村庄也基本都纳入城区扩展范围,有的则已经或正在融入城区。较边远的村庄多地处丘陵地,各项基础设施明显与城区有较大差别。至2005年,已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通电。
住宅
解放前,镇境农村住宅多为泥木结构。家境略好人家,一般建有三空两廊,屋墙为泥夯成或泥砖砌成,天面盖瓦。穷苦人家,多以茅草或杉树皮盖天面,甚至以篱笆作间隔墙。地主、富农住宅多为砖瓦结构,一般为平房;但亦有二、三层楼房,内屋间数不等,一般内设厢房、正屋中为厅堂、两侧为卧房、书房;此外还设走廊、天井、朱漆大门、屋檐和梁柱刻(画)精美图案和浮雕。
解放后,随着广大农户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住宅建设有了明显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放宽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农民收入逐年增多,住宅结构和款式也随之变化,所有村庄的茅房草舍均已消除。城区近郊村庄农户建房已以砖混结构楼为主,边远村庄一部分农户亦建起砖混结构楼,建筑款式多参照城区居民的新款楼房。而所有新建的泥夯瓦房,也都一改低矮、窄小、光源不足的传统屋型。为推进小康社会村庄建设和规范建筑款式,365bet开户平台于90年代后期在十里亭国道线旁划出土地,创办十里亭小康示范村,示范村内住宅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别墅楼型,四周商住房为平顶楼型,村内设有绿地、球场等公共设施。这个示范村展示了未来乡村建设的发展方向,得到自治区、市、县的肯定和赞扬。
公房与生产用房
解放前,大的村庄设有祠堂,为同族人或全村人议事聚会的公房,小的村庄则无。生产用房一般为私建,如酿酒作坊、碾米作坊、禽畜饲养房等,一般为富裕人家所有。
解放后,在实行集体生产体制期间,较大村庄一般都有生产队会堂或夜校,但十分简陋。每个生产队都建有仓库、牛栏,有的还建有猪舍、粮油加工作坊、拖拉机库房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这些公房或出卖或租赁或留作文化娱乐室。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户视需要纷纷兴建生产用房,如农副产品加工作坊、禽畜饲养房、拖拉机(汽车)库房等等。
第二章 交 通
第一节 公 路
线路
322、323国道线 该线在镇境路段共28.14公里,从寨沙镇入境,经城区从脚板洲出雒容镇境。始建于民国十六年(1927)年十月,次年七月竣工通车,由于路窄加之泥土路面易损,故晴天通车雨天受阻即停开。解放后,进行了多次修建,路基路面逐步加宽,逐步建起永久性桥梁、涵洞,先后铺起石渣、沥青、砼路面。至90年代中期,已建成高标准的二级公路。2005年,镇境城区路段(从五里亭加油站至飞鹿立交桥)又扩建成80米大道。从城区飞鹿立交桥至雒容镇连丰小桥属322国道线,长14.23公里;从城区飞鹿立交桥至寨沙镇长塘桥属323国道线,长13.92公里。
鹿清县道线 该线在镇境路段为14公里,始建于1956年10月,竣工通车于1958年2月。原属省道线,始于城区,出镇境后为中渡镇境,至永福县清水止。镇境路段进行过
多次降坡整修,亦由碎石渣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目前为三级公路标准。
桂海高速公路线 该路始建于1993年,从桂林经鹿寨、柳州、来宾、南宁等地市进入北海。该路在镇境城南新区设置有进出口处,由鹿寨高速公路管理所管理,该所管辖路段总长61公里,其中镇境21公里。
乡道线 镇境乡道公路线共有5条,即鹿寨至思洛5公里,鹿寨至新村13.14公里,鹿寨至大良3公里,鹿寨至龙坪12公里、鹿寨经石路至大河8公里,公路标准为3至4级。
村道线 镇境村道公路线共有34条(截至2005年统计),详见下表。
鹿寨镇村道线汇总表
|
路线
编号 |
路线名称 |
起点
桩号 |
终点
桩号 |
路线长度
(公里) |
涵洞
(道) |
最大纵度
(%) |
最小平
曲半径 |
|
C001 |
大村—苦丁 |
0.00 |
3.25 |
3.25 |
2 |
10.00 |
15.00 |
|
C002 |
联珠—冲尾 |
0.00 |
3.10 |
3.10 |
1 |
11.00 |
9.50 |
|
C003 |
联珠—三角 |
0.00 |
4.95 |
4.95 |
2 |
7.50 |
12.00 |
|
C004 |
鹿寨—泗保 |
0.00 |
1.57 |
1.57 |
1 |
8.00 |
11.50 |
|
C005 |
鹿寨—窑上 |
0.00 |
2.15 |
2.15 |
1 |
4.50 |
10.00 |
|
C007 |
石鼓—思洛 |
0.00 |
5.99 |
5.99 |
4 |
13.00 |
6.00 |
|
C008 |
里眼—新村 |
0.00 |
3.12 |
3.12 |
1 |
4.80 |
13.30 |
|
C0069 |
鹿寨—黄皮 |
0.00 |
4.03 |
4.03 |
3 |
5.80 |
13.90 |
|
C010 |
鹿寨—龙度 |
0.00 |
2.11 |
2.11 |
1 |
5.00 |
12.80 |
|
C011 |
双塘—水龙 |
0.00 |
1.89 |
1.89 |
0 |
5.80 |
13.70 |
|
C012 |
双塘—六龙 |
0.00 |
3.15 |
3.15 |
2 |
9.70 |
12.50 |
|
C013 |
独羊—马场 |
0.00 |
1.18 |
1.18 |
1 |
7.00 |
10.50 |
|
C014 |
鹿寨—大良 |
0.00 |
2.05 |
2.05 |
3 |
6.20 |
12.10 |
|
C015 |
鹿寨—矮岭新村 |
0.00 |
2.10 |
2.10 |
2 |
7.80 |
13.60 |
|
C016 |
双塘—六往 |
0.00 |
5.13 |
5.13 |
3 |
10.80 |
13.20 |
|
C017 |
鹿寨—吧敢 |
0.00 |
3.25 |
3.25 |
5 |
5.00 |
13.70 |
|
C018 |
鹿寨—屯结 |
0.00 |
1.51 |
1.51 |
2 |
3.20 |
13.90 |
|
C019 |
思贤—屯莲 |
0.00 |
2.05 |
2.05 |
2 |
10.20 |
15.00 |
|
C020 |
鹿寨—大汾塘 |
0.00 |
7.12 |
7.12 |
7 |
6.20 |
10.50 |
|
C021 |
鹿寨—桐木 |
0.00 |
1.62 |
1.62 |
2 |
5.20 |
12.60 |
|
C022 |
鹿寨—二兴 |
0.00 |
2.05 |
2.05 |
3 |
5.00 |
13.00 |
(续表)
|
路线
编号 |
路线名称 |
起点
桩号 |
终点
桩号 |
路线长度
(公里) |
涵洞
(道) |
最大纵度
(%) |
最小平
曲半径 |
|
C023 |
鹿寨—二坪 |
0.00 |
1.23 |
1.23 |
1 |
6.00 |
9.50 |
|
C024 |
新胜—长冲 |
0.00 |
2.56 |
2.56 |
3 |
10.00 |
15.00 |
|
C025 |
对亭—大塘 |
0.00 |
1.05 |
1.05 |
1 |
2.00 |
30.00 |
|
C026 |
鹿寨—黄班 |
0.00 |
2.62 |
2.62 |
2 |
3.20 |
10.00 |
|
C027 |
对亭—大竹山 |
0.00 |
11.75 |
11.75 |
12 |
11.80 |
9.00 |
|
C028 |
鹿鸣—查比 |
0.00 |
1.13 |
1.13 |
2 |
3.20 |
13.80 |
|
C029 |
角塘—茉莉 |
0.00 |
3.45 |
3.45 |
2 |
6.20 |
10.50 |
|
C030 |
水城—北面 |
0.00 |
2.10 |
2.10 |
1 |
5.20 |
8.30 |
|
C031 |
龙旦—大坪 |
0.00 |
2.56 |
2.56 |
2 |
7.50 |
10.00 |
|
C032 |
毛略—大路 |
0.00 |
2.31 |
2.31 |
2 |
9.20 |
12.00 |
|
C033 |
毛略—新兴 |
0.00 |
1.02 |
1.02 |
0 |
10.60 |
10.00 |
|
C034 |
毛略—杨柳 |
0.00 |
1.06 |
1.06 |
0 |
12.00 |
8.00 |
公共汽车线 2000年12月城区开通公共汽车专线3条,其路线是:广西24万吨磷铵工程生活区至石鼓(沿途有广西鹿寨化肥总厂菜市、县政府、保险公司、文化广场、汽车总站、江北小区、城关中学、县林场等站),文化广场至对亭(沿途有飞鹿立交桥、山脚村口、农业观光园区、脚板洲、水泥厂等站),火车站路口至黄皮村(沿途有元宝小区、五里亭、县农场、鹿州监狱等站)。
绿化
民国十八年(1939年)春季,镇境进行大规模群众性的公路两旁植树活动,这是公路绿化之始,至解放时尚存不多。解放后,镇境公路干线持续不断植树绿化,至1956年已基本达到绿化要求。1958年为“大办钢铁”,公路沿线树木多被砍伐烧炭。从60年代至80年代,由于诸多原因,路树栽植存活率不高,各路段有稀有密。90年代期间,我县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绿色通道工程,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检查验收,镇境内的公路线、铁道线、航线两旁绿化指标全部高标准达标。
桥梁
镇境城区公路桥梁有鹿寨大桥、洛清江公路桥、飞鹿立交桥、建中立交桥(详见本篇第一章第一节)。此外还有15米以上国道线公路桥梁2座,15米以上乡村线公路桥梁7座。
脚板洲桥 属323国道线公路桥梁之一。1974年7月动工,1975年9月竣工通车,单孔拱桥,径跨70米,拱顶厚0.7米,桥高21.01米,桥面净宽7.1米,全长104米,载重量15吨。
连珠桥 属322国道线公路桥梁之一。修建于1970年,桥全长22.45米,桥高6.15米,桥面净宽8.25米,载重量为13吨。
下范桥 属乡村线公路桥,位于龙田村民委下范(自然村)附近,始建于1994年9月,次年2月竣工通车。桥全长100米,桥面宽4米,桥高3米,载重量为20吨。
寨头桥 属乡村线公路桥,位于龙田村民委寨头(自然村)附近,始建于2001年12月,至2003年3月竣工通车。桥全长96米,桥面宽5米,桥高2.4 米,载重量为30吨。
大路桥 属乡村线公路桥,位于石路村村民委石路(自然村)附近,始建于2003年4月,同年6月竣工通车。桥全长16米,桥面宽4.5米,桥高15米,载重量为25吨。
大良桥 属乡村线公路桥,位于大良村民委山柏(自然村)附近,始建于2003年12月,次年5月竣工通车。桥全长136米,桥面宽5米,桥高2米,载重量为25吨。
满发桥 属乡村线公路桥,位于龙田村民委满发(自然村)附近,始建于2004年元月,竣工后桥全长145米,桥面宽5米,桥高2.4米,载重量为25吨。
鹿呜桥 该桥建于1989年2月,同年9月竣工通车。该桥跨孔14个、桥长约100米,桥面宽5米、桥高2.5米。该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收费5年,由角塘村民委蔡连登、蔡善春、施恩福、林志德投资15万元建设,柳州地区交通局设计室免费设计图纸,县交通局免费提供施工技术指导。
运输
人畜力运输 解放前,镇境受交通条件限制,仅有少量牛马车,运输货物多靠肩挑人扛,以装卸搬运货物维持生计的穷苦居民,比较集中地居住在城区伕子街(今磨盘巷一带)。公路、铁路通车后,由于诸多原因,仍以人畜运输为主;公路沿线多使用木轮手推车(60年代始改为胶轮轴承手推板车)。70年代至80年代,农用运输机械逐年增加,人畜运输逐渐减少;同时自行车拥有量不断增多,一般生活状况农家每户都拥有1辆以上,成了农民赶圩、探亲访友、下地干活的交通工具,亦可载人、驮物。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和现代交通工具增多,90年代后用自行车赶圩、载人、驮物现象锐减。
拖拉机运输 60年代中期,部分生产队始购置手扶拖拉机,有经济实力的生产大队或生产小队还购置了中型拖拉机;农忙用于耕田,农闲用于运输。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收入增加,购置各类型拖拉机的家庭不断增多,大部分专营运输,乡村的建筑材料、化肥、粮食、农副产品等大多都由拖拉机完成。
汽车货运 民国十七年(1928年)鹿寨镇私营利成车行成立,有雪佛兰载重(3吨)汽车4辆,这是镇境汽车运输业之始。解放后,国营运输企业鹿寨汽车站成立于1958年,当年有货车30辆,合计载重为90吨位。60年代,柳州地区林业局在城区五里亭附近成立“八一”汽车队,专营运输木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镇境始有个体工商户购车从事货运。由于购车者增多,相继成立了私营运输企业,如东风联营汽车队、糖业汽车队、新城汽车队、鹿寨汽车队、城中汽车队、二运汽车队等。这些车队拥有车辆数十至上百不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营运输企业于80年代后期渐被私营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所取代。由于镇境货源不能满足庞大的运输大军,故不少货运汽车开出广西,长期在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等省开拓货物运输市场。
客运 民国十七年(1928年)十月,鹿寨镇利成车行有7座4缸雪佛兰小客车1辆,往返于寨沙镇和柳州市区载客,年载客量约200人,这为镇境客运之始。民国二十六年后,柳州汽车南站在鹿寨设汽车分站(丙等一级分站),专司发售客车票和收取过往鹿寨汽车养路费。1949年至1950年,因匪乱客车停班。1951年5月客车运输恢复。1959年鹿寨汽车站始购置新客车2辆,共60个座位,每天由鹿寨发至金秀和中渡往返客车各1班,当年客运量为87761人次。到1978年鹿寨汽车总站拥有客车14辆,合计560个座位,年客运量62.63万人次;每天由鹿寨发至各地客运班车共30多班次。成立于1976年9月的鹿寨县汽车公司亦从3辆客车、72座位增至12辆、511座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镇境有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数以百计的工商个体户购买客车(多为8座至12座),或经营客运业务或供单位自用;鹿寨汽车总站和县汽车公司也都有了长足发展。据2005年末统计,全县共有客车113辆,其中鹿寨汽车总站拥有大、中、小型客车57辆,(高级客车13辆、中级中型客车7辆、普通客车37辆)、共2598座位,每天由鹿寨发至广东、南宁、桂林、柳州和周边兄弟县以及本县乡镇的客运班车,共32条线路约316个班次,高峰期每天运送乘客量为5000人次。县汽车公司拥有各类客车16辆、共2598座位,每天由鹿寨发往各地客运班车共110班次,高峰期每天运送乘客量为5000人次。全年完成客运量378.77万人次,周转量17112.22万人公里。2005年营运货车总数655辆,完成货运量185.1万吨,货运周转量6376.65万吨公里。
第二节 铁 路
湘桂铁路线穿越镇境。该线桂林至柳州路段兴工建设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次年十月通车,镇境全线长22公里,先后设置有新村、鹿寨、对亭三个站。正常年景,完成客运量约数万人次,货运量约10万吨。
解放后,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客货运输量日益增加。1987年,鹿寨火车站年客运量为32万人次,货运量为89万吨,日均接发列车66列,站内设有客运、货运、转运、装卸等室(队)。有20吨装卸龙门起重机2台,货物装卸大多由机械完成。车站定员160人。站内设有行车公寓。日过往对开旅客列车7对(春节临时增加2对),日对开货物列车68对,其中鹿寨以北33对、鹿寨以南35对。90年代后,公路建设突飞猛进,汽车运输发展迅猛,与铁路运输形成激烈的市场竞争。为此铁路运输采取撤小站、提速、提高服务质量等措施,镇境内的新村、对亭站撤销。2005年,鹿寨火车站日过往对开旅客列车普快5对、特快1对、直快1对,全年装车17592辆,卸车27186辆,货物发送107万吨,旅客发送9.56万人次,运输收入4309万元。镇境城区有单位铁路专用线3条:1、鹿寨火车站至鹿寨化肥总厂,全长1.8公里,1958年建成。2、鹿寨火车站至桂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柳州地区蒸谷米厂),全线长0.289公里,1972年建成。3、鹿寨火车站至广西第一、二监狱驻鹿寨转运站,全线长0.38公里,1969年建成。
第三节 水 路
航道
镇境内陆大小河流纵横交错,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4条。其中通航能力曾在7吨级以上的有两条。
洛清江航道 镇境航道线43公里,流域面积1200平方公里,为镇境主要航道,亦是母亲河,流经城区和回龙洲、龙兴、先锋、石鼓、前满、波井、窑上、堡里、桥头、三道、金鸡、中村、长冲、二坪、二兴、大汾、对亭、鹅滩等自然村。解放前,镇境大宗物资的输出和输入主要依靠这条航道,通航能力为10吨。解放初期,人民政府曾多次拨款疏通航道,使通航能力提高到30吨。1958年修筑洛清江上游里定拦河坝后,中断了北通永福航道;1968年又在下游修筑江口电站拦河坝,中断了南通柳州航道;此后仅存县境内短途航道。
石榴河航道 镇境航道线30公里。解放前可通航7吨级船只,与洛清江沟通,外运以木材、粮食、土特产品为主,输入食盐、煤油、百货、日杂等商品。解放初期,人民政府重视航道疏通,通航能力提高到10吨级。1957年镇境上游镰刀湾修筑拦河大坝,故航道中断。
渡口
在镇境历史上,洛清江、石榴河流经之处渡口诸多。据口碑资料,大小渡口计有鹿寨、脚板洲、金鸡、回龙洲、先锋、大汾、中村、白石、山柏、马敢、寨头、下范、角塘、大镇、欧村、黄班、山厂等处,这些渡口或设有人工渡船(机动车渡)或竹排、小木船。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些渡口已被新建桥梁取代,一些渡口已被公路桥梁所淘汰。有较大规模和一定影响的渡口如下:
鹿寨渡 解放前为民间私渡,是镇境历史最悠久的古渡之一。解放初期有木质渡船2艘,由镇渔业社经营。1958年鹿寨至中渡公路线竣工通车,改为公路车渡交县交通部门接管,设人力单车摆渡船1艘,有渡工6人;后改设15吨级双车机动渡船。1972年鹿寨大桥建成通车后,渡口同时撤销。
脚板洲渡 原为民间私渡,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为公路车渡,设人力单车渡船1艘,有渡工6人。解放后改为机动船驶渡。1975年脚板洲公路桥竣工通车,渡口同时撤销。
金鸡渡 位于镇境西南部金鸡村附近,河床约180米,水深约9米,设渡船 1艘,正常水位一次可渡50人,洪水位可渡35人。解放前为民间私渡;解放后由金鸡村集体经营,1974年改用机动船驶渡,1987年金鸡村民自筹资金建成铁壳船连接成浮桥,长161.5米,宽2.8米。
回龙洲渡 位于镇境新村北部,河床宽约160米,正常水深约7米,设渡船1艘,正常水位一次可渡30人。
大汾塘渡 位于镇境鹅洲村北部。河床宽约100米,正常水深约6米,设渡船1艘,正常水位每次可渡30人。
黄班渡 位于镇境新胜村南部。河床宽约100米,正常水深约5米,设渡船1艘,正常水位一次可渡30人。
山柏渡 位于镇境大良村南部。河床宽约100米,正常水深约5米,设渡船1艘,正常水位一次可渡25人。
山厂渡 位于镇境龙田村南部。河床宽约45米,正常水深约4米,设渡船1艘,正常水位每次可渡20人。
上角塘渡 位于镇境角塘村东北部。河床宽约35米,正常水深约3米,设渡船1艘,正常水位每次可渡20人。
欧村渡 位于镇境角塘村西北部。河床宽约35米,正常水深约3米,原有渡船1艘,正常水位每次可渡20人。80年代群众集资兴建水坝桥,渡船撤销。
先锋渡 位于镇境波井村东北部。河床宽约140米,正常水深约3.5米,设渡船1艘,正常水位一次可渡30人。
航运
解放前,镇境内河与外江航运频繁。据口碑资料,从清末至民国时期,在正常年景有1吨位以上木船数十艘,其中往来内河与外江航道营运的风帆大木船(4吨位左右)十多艘。
解放后,水上营运业有所发展。1952年成立县船民运输管理站时,鹿寨镇有营运船22艘、共115.8吨位,占全县营运船总数的20.00%、占全县总吨位数的21.11%。从1957年至1968年期间,先后修筑石榴河镰刀湾拦河大坝、洛清江里定拦河大坝和江口电站拦河大坝,因此长途水运线中断,只能在县境内短途运输。由于短途运输货源不足,加之公路、铁路运输业发展迅速,镇境水上营运业锐减,其中大多转向外江发展,余下小机动船数艘从事短途运输。
第三章 邮 电
第一节 邮 政
机构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始设永福县鹿寨堡邮政代办所。民国十年(1921年)设榴江县鹿寨堡邮政局,民国十四年定为三等局,民国三十六年改定三等乙级局直至解放,有职员15人。
解放初,鹿寨镇邮政局仍为三等乙级局。1952年11月,邮政、电信合并成立鹿寨县邮政局,初时有职工13人。1953年以后,城区设有邮政营业处2处。1969年10月,撤销县邮电局,分别成立邮政、电信两局;1973年10月两局又合并恢复邮电局。2000年8月,再次撤销县邮电局,分别成立县邮政局、电信局。县电信局又分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广西寻呼(后改为中国联通)三个分公司。
邮路
唐代以来,镇境就通驿路(邮路);雒容县设大汾驿站(在今镇境大汾塘),清代又建牛摆递铺(在今镇境老城区)。民国期间,鹿寨镇为雒容、中渡、榴江三县邮路中转点,城区设投递邮路1条,有投递员1人。乡村无投递邮路,往来邮件多托赶圩人员或学生放学时代递、代送,或出通知告示认领。
解放后,邮政事业日益发展,邮政网络不断拓展延伸。80年代镇境共有邮路15条、全长279.8公里,其中城区市内邮路7条、长11公里,乡村邮路8条、长268.8公里。2005年,城区有城市投递段道5条,单程邮路长度73公里;乡邮投递段道3条,单程长度507公里。
邮政业务
函件 鹿寨堡邮政代办所于清光绪年间成立后,始开办普通信函、明信件、书籍、印刷品等收寄业务。民国时期增办挂号、快件业务。解放后,陆续增办保价信函、机要通讯、特种挂号信、国际挂号信函、礼仪传递等等业务。
包件 镇境收寄普通小包件业务,始于民国十年(1921年)。解放后陆续增办保价小包件、国内邮资总付包件、乙类保价包件、传递包件等等业务。
汇兑 镇境邮政汇兑业务始于民国十年,由于汇率高达50%,故汇兑业务量较小。在抗日战争期间,汇兑业务基本中断。解放后,邮政汇兑业务迅速恢复,并增加了电汇汇款业务。
邮政储蓄 民国时期镇境始有邮政储蓄业务,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有邮政储蓄户11户、年存38.92万元(国币)。1986年县邮电局在城区开办邮政储蓄营业所,当年存入30万元,次年存入150万元。90年代邮政储蓄实行全国联网,通过提供通存通兑业务和自动取款等服务,存款额不断上升。
报刊发行 解放前,鹿寨邮政局未办理报刊发行业务,报纸、杂志为私商经营。1950年邮政局开始办理报刊发行业务至今。2005年,镇境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共订有报纸期份数14925份,累计份数270.21万份;订杂志期发份数16177份,累计份数44.17万份;报刊流转额为222.30万元。
第二节 电 信
机构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始设鹿寨官电小报房。民国二年(1913年)设鹿寨三等乙级电报支局,民国二十年改称鹿寨电报支局,民国二十八年九月设省营鹿寨电话营业处,民国三十七年改设鹿寨电信代办处,次年成立鹿寨电报局和长途电话通讯处。
1949年11月29日镇境解放,同年12月接管鹿寨电报局和长途电话通讯处,成立鹿寨镇电信代办处。1952年11月撤销鹿寨镇电信代办处和鹿寨镇邮政局,成立鹿寨县邮电局,镇境邮电业务直属县局。1969年10月撤销县邮电局,成立邮政、电信两局。1973年又撤销两局,恢复邮电局。2002年邮电“分家”,又恢复县电信局,后改称中国电信鹿寨分公司。
电话
长途电话 民国十八年(1929年)镇境城区设鹿寨长途电话营业处,始有两条线路:一是鹿寨至榴江县城32.5公里电话线、交换机10门,二是鹿寨至柳州市47.5公里电话线、交换机10门。营业处有交换机2座、电话机2部、职员2人、技工3人。解放后,广西邮电局于1952年架通柳州经鹿寨至桂林长途电话线,至此从鹿寨通过柳州、桂林转接,可通广西境内各地长途电话。此后又增加鹿寨至柳州长途电话线多条和开通鹿寨至金秀长途电话线,不断增设和采用新终端机设备,但至80年代,镇境所使用的交换机仍然是60年代生产的磁石交换机或准电子交换机,全县交换机总容量仅为1390门。由于长途传输线杆陈旧过时和广播搭线,故打出城区的电话既难接通音量又小,电话用户意见多多。1993年10月10日零时城区率先在全县开通程控电话,此后又陆续开通了各乡镇程控电话,这使长途电话传输、农村电话传输数字化达100%。
农村电话 民国十八年(1929年)二月榴江、雒容两县设乡村电话管理处,各有专管职员1人、话务员2人,直到民国三十六年才实现乡乡通电话。据口碑资料,所谓“乡乡通电话”不过各乡公所有1部电话机而已;由于杆路多借替树干代替,加之各乡均用单机闸刀开关通话,故音质差、通话困难。解放后,农村电话发展较快,至1959年实现个个大队(今行政村)通电话,镇境设有农村电话总机。此后电信部门不断加强线路维修和设备更新,但自然村庄和农民基本没有装机入户。从90年代开始,农村有线电话陆续进入自然村庄和农民家庭,且绝大多数为家庭个人拥有。
城区电话 据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统计,“鹿寨电话营业处市内电话有磁石式交换机20门、磁石式话机18架(部、下同)架空线路长0.5公里,线条长度为10公里,电杆20根,用户12户,其中公署(镇公所)1架、商号8架、金融1架、局用(自用和营业)2架。”解放后,电信部门不断扩充城区电话,扩大装机容量,长话和市话逐步分设。1979年冬400门四位制准电子自动交换机开通使用,结束了城区“摇把子”电话历史。1987年开始地下管道电缆建设和安装私人住宅电话业务。1990年率先在柳州地区各县(市)实现城区市话自动化。1993年10月10日零时,具有世界通讯先进技术水平的城区2000门程控电话顺利开通;此后又经过大规模扩容,现城区电信现代化程度已达到中等发达城市水平。
会议电话 1958年县邮电局始设会议电话,开通柳州、南宁会议电话业务。以后又分别安装中共县委会、县政府及各乡(镇)会议电话机;会议电话可开通至行政村一级。90年代中期后,增设可视会议电话业务。
无绳电话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无绳电话(小灵通)于90年代后期在镇境城区、郊区推出,由于购机、费率都较低,使用亦较方便,故发展较快,用户较多。
有线电报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六月,鹿寨堡官电小报房,始利用电话线路传送电报。民国三年(1914年),官电小报房改称电报局;民国十八年有职工6人,电报线长60公里,电报机2台。后因日军入侵,电报线路被毁,业务被迫停止。解放后,有线电报业务迅速得到恢复发展,1962年始有无线发报机1台,1979年启用国产电传打字发报机。90年代后,随着电话机和传真电话的普及以及移动通信的迅速发展,电报业务锐减。
第三节 移动通信
镇境于1993年在柳州地区各县(市)率先开通移动通信业务,初时曾先后由鹿寨县邮电局、电信局经营,尔后组建中国移动通信鹿寨分公司。最初开通的是摸拟移动电话(手机)业务,可实现全国各地自动漫游;不久又开通GSM数字移动电话(手机)业务,电话(手机)实现国内、国际自动漫游;同时逐步淘汰摸拟移动电话(手机),开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数据通信分组交换网等。目前,镇境有经营移动电信业务企业2家(中国移动通讯鹿寨分公司、中国联通鹿寨分公司)。
第四节 寻 呼
镇境BP机无线寻呼业务于90年代初在柳州地区各县(市)率先开通,镇境城区设有无线寻呼发射站,BP机分为中文机和数据机两种,实行全区联网。邮电分家后,无线寻呼公司又从县电信局分出。90年代后期,移动通信发展迅猛,BP机用户锐减而淘汰。寻呼公司重组成立中国联通鹿寨分公司,改行从事移动电信业务。
第四章 供电供水
第一节 供 电
民国十九年(1930年)鹿寨镇私营和昌米机厂购买1台小型发电机,以28匹马力柴油机为动力发电,供工人晚上加班和厂区照明,约有电灯30盏,这是镇境用电之始。
1955年鹿寨镇两家私营碾米机厂实行公私合营,改为火力发电厂,用90匹马力柴油机作动力,安装60千瓦发电机。该厂电量仅能供部分机关单位和街道居民照用电。
1958年广西鹿寨炼铁厂兴建蒸气机发电厂,装机2台共250千瓦,除本厂用电外,还供应城区照明及郊区4处电灌站用电。1962年该厂下马,两台蒸气机移交县电厂使用。
1965年建立鹿寨供电所,有职工18人,专门负责城区网内电力管理。后又成立县电力公司,负责全县电网管理。
1976年在城区南部0.5公里处建立鹿寨中心变电站,安装2500千伏安、4000千伏安主变各1台,主要供镇境城乡用电,供电半径17公里。
80年代,城区一些工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安装发电设备,增加了发电量,缓解供电紧缺状况。如鹿寨糖厂于1989年装机2台,发电量共1500千瓦。90年代后,随着广西水电事业的发展,城区用电有较大缓解,至21世纪伊始农村实现村村(自然村)通电、户户用电。
鹿寨电力公司1992—2004年供销电情况表
单位:万千瓦时
|
年度 |
合计 |
供电量及电源 |
售 电 量 |
损失
电量 |
线损率 |
|
其 中 |
|
柳州 |
县小水电站 |
总售电量 |
其中鹿寨镇城区用电 |
|
92 |
5692 |
4621 |
1071 |
4739 |
|
953 |
16.74 |
|
93 |
6343 |
3645 |
2698 |
5705 |
|
638 |
10.06 |
|
94 |
6531 |
4238 |
2293 |
5897 |
|
634 |
9.71 |
|
95 |
7680 |
5941 |
1739 |
7017 |
|
663 |
8.63 |
|
96 |
8360 |
5916 |
2444 |
7451 |
|
909 |
10.87 |
|
97 |
9015 |
5731 |
3284 |
8069 |
|
946 |
10.49 |
|
98 |
8394 |
5077 |
3317 |
7531 |
|
863 |
10.28 |
|
99 |
9338 |
6564 |
2774 |
8507 |
|
831 |
8.90 |
|
2000 |
12060 |
8911 |
3149 |
10879 |
|
1181 |
9.79 |
|
2001 |
12173 |
9662 |
2511 |
10650 |
4367 |
1523 |
12.51 |
|
2002 |
17295 |
12150 |
5145 |
15425 |
4643 |
1870 |
10.81 |
|
2003 |
20400 |
15337 |
5063 |
18200 |
5575 |
2200 |
10.78 |
|
2004 |
18823 |
12385 |
6438 |
16765 |
8354 |
2058 |
10.93 |
第二节 供 水
城区
解放前,绝大部分居民均到洛清江各码头挑水饮用,仅有几户人家挖水井取水,亦有挑水出售的贫困居民。这种以人力挑水为主的状况一直延续到60年代初。1964年3月始拨款3000元修建鹿寨镇城区供水站,站址设在今县检察院内,站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铺设主管管径80-100毫米,管道长600米,在大元街、码头巷等处设点为居民供水。由于供水设备与能力不适应城区发展需要,1967年又拨款1万元在城区水塔巷83号兴建县自来水厂,水塔容积为30平方米,大部分单位和部分居民结束了挑水饮用的历史。为适应日益发展的城区建设和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生活用水,1978年又投资再建水塔一座,同时供水管道不断延伸发展。1982年投资27万元在豆腐社码头建深井泵房1座,并对管道作了大量的更新和改造。1994年底城区居民、单位用水户达3185户(不含自备水源单位用户),年供水232万度。1996年县水厂迁至教育路尾,抽提水点迁至鹿寨大桥附近,水质处理工艺流程和设备设施均按国家标准建设和装备,供水主管道全部改铺大口径管道,年供水能力达280万立方米。21世纪初,城区发展定位为柳州市的卫星城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为22平方公里,为适应未来城市的居民用水和工业用水及其它用水需要,又投资2580万元进行水源移迁建设工程,抽水能力由原来的20000立方米/日,提高到40000立方米/日。2005年,城区输配水管总长达37公里,其中城南开发区、工业园区、鹿新路、元宝路、迎宾大道等新区主管道长26 公里。目前城区用水普及率达100%,经各管网测压点进行水质检测,水细菌、大肠菌群、游离余氯、小浑浊度等31项检验,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符合国家水标准规定。
乡村
解放前,镇境乡村生活用水均靠人力肩挑,位于平原台地、低丘地的村庄水源较丰富,位于中、高丘陵地的村庄缺水严重,如大河、独羊、石路等村民委所辖村庄普遍水源不足,旱季缺水严重。“有女莫嫁大河村,挑水好比上天门,铁打扁担也挑断,铜打肩膀也磨穿。”这首民谣就是旧时用水难的真实写照。
从50年代起,人民政府逐年拨专款兴建人畜饮水工程。60年代前后,饮水工程多在村边原有水井或闷水或渠水的地方,砌以片石,分为饮水和用水两大池。70年代,饮水工程以村庄或农户为单位打深井为主,安装电泵或手压泵抽水。80年代以后,镇境把人畜饮水工程列入扶贫攻坚项目,政府通过调查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规划。这一时期的人畜饮水工程多在村庄高处择地建水池或水塔,铺设管道将水引进村中或直接引进村民家中。至90年代,在正常年景情况下,镇境乡村基本解决人畜饮水难问题。
第五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污 染
镇境在50年代以前无大、中型企业,故形不成工业“三废”(废水、废渣、废气)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人畜粪便。60年代以后,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工厂规模的扩大及生产产品品种的增多,加之对环境保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治污设施和处理污染设备不完善,因而在废水、废气排放过程中,不同程度的污染事故时有发生。80年代中期以后,环境保护进一步引起了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通过不间断的综合治理,污染率大为降低,污染事故大为减少。
水污染
镇境工业废水排放大户主要有广西鹿寨化肥总厂、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24万吨磷铵工程)、鹿寨县糖厂、鹿寨县氮肥厂(已停产)、贵盛茧丝有限责任公司等。从60年代至80年代,镇境洛清江段和上游曾发生过较大工业污染事故7次,其中鹿寨化肥总厂占5次,造成洛清江鱼虾死亡约650吨,部分田亩减产,有200多人误吃死鱼诱发恶心、头痛、腹痛、脑胀、全身发痒等中毒症状,经抢救未发生死亡事故。《鹿化志》对1965年3月20日事故记载道:“由于鹿化钙镁磷肥刚开始生产,经验不足,加上环境保护没有跟上,因高炉配料不当,过多使用鹅卵石作熔剂,造成淬水跑磷,流入洛清江中,使厂区下游中鱼类死亡3500公斤左右,在自治区工作组的协助下,及时采取措施对此事故作了妥善处理。”1995年10月,由于长期干旱造成洛清江流量严重减少,镇境下游发生渔民网箱鱼类和野生鱼类因污染死亡现象。县环保局及时派出监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在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污染的同时,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做了调查取证和跟踪监测,最终各排放废水的企业共同承担付给渔民9.30万元的损失。
大气污染
镇境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这些污染物主要来自部分工业企业生产厂区,其次来源于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一氧化碳。据2000年6月编印的《鹿化志》记载:“焦油池泄漏、焦炉跑烟、磷矿烧结的烟气和硫酸装置升机生产时,因转化不佳使尾气中二氧化硫含量超值等原因,也发生过多起使附近农作物减产受损污染事件,其中硫酸开机生产跑硫而造成的污染事故较多,至今尚未能完全杜绝。从1992年至1996年,厂里支付给受损农民赔偿费12万元”。作为国家重点工程的广西24万吨磷铵工程投产后,亦时有废气造成附近农田作物受污染减产的事故。据城区和郊区的县粮食局、鹿寨糖厂、金鸡村、堡里村等大气监测点资料,1995年平均酸雨频率为15.6%;其中受污染严重的金鸡村酸雨频率达48.4%。
其它污染
农业污染 60年代以后,化肥农药使用量不断增多,造成农业公害。如农药喷撒、化肥施放都难免随田水排入河道而污染水源,毒素往往留存在水生动物体内,通过食物链就间接入侵人体。
生活污染 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人畜粪便。除城区外,自然村庄大多都没有生活垃圾堆放处置专用场地和设施,如遇雨天污水四处冲刷,如遇晴天蚊蝇漫天、臭气恶心。自然村庄大多没有设置系统的生活污水排放管道(沟),污水未得到妥善处置,淤积之污水如遇雨天则四处冲刷流入河道、沟渠、池塘等处。
噪声污染 主要出现在城区主要街道和使用球摩机、破碎机、鼓风机等动力机械的企业车间。80年代以后,汽车、拖拉机在城区行车密度增加、且日夜不断,加之喇叭分贝超国家规定标准,故噪声形成一定区域范围的污染。此外,一些歌舞厅、酒家设置在居民区内,营业期间播放的乐曲、卡拉OK和猜拳喊码等声音分贝大多超国家标准,给近邻居民造成噪声污染。
第二节 治 理
工业“三废”治理
污染治理 从70年代末期以后,镇境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生产企业十分重视并加大着手解决废水污染难题的力度,如作为污染源大户的鹿寨化肥总厂于1979年成立了安全环保科,专司污染治理;1982年购置日处理能力为760吨的焦化含酚废水生化处理装置,以后又增设日处理能力为720吨的硫酸污水处理装置,还增设洗矿水处理设施和化肥水渣处理装置,将废水进行沉淀和闭路循环使用,使废水含氟量由原来的250—300mg/t隆至45—50mg/t,大大减少了有毒物的排放量。1998年广西24万吨磷铵工程指挥部又在鹿寨化肥总厂厂区洛清江两岸建设大型硫铁矿渣和磷石膏渣场。此外鹿寨糖厂于1993年亦购置发电机冷却水循环利用及冲灰水处理装置;柳州地区蒸谷米厂购置了油浸废水处理装置;1995年县响水铁矿炼铁厂也购置了冶炼废水处理装置。各小生产企业也都按照城建规划要求铺设了污水排放管道,集中进行处置。
大气污染治理 镇境城区和郊区生产企业较多,工业烟通也较多,为减少和降低废气污染,相关企业不同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如鹿寨化肥总厂于1980年建造余热发电厂1座,每小时可处理废气3500立方米;1985年又对废气进行除尘脱氟处理;1996年作出停止炼铁生产决定;1998年又作出停止炼焦生产的决定。
废渣治理 镇境工业废渣没有发生过大的污染事故,这得益于治理有方。工业废渣相当部分用于水泥和红砖生产,部分用于铺路、填塘,其余堆放在固定渣场。
农业污染治理
由农业、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和检查,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六六六粉”、“1059”、“1065”、“毒鼠强”等毒性大、残存性长的农药;对害虫的天敌加强保护,禁止捕捉买卖青蛙和蛇;科学使用化肥,推广沼气池建设,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农业。
环境综合治理
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起,镇境城乡执行县政府之规定,每年5月15日和12月15日为全民大扫除日,开展灭蚊、捕蝇、捕鼠、清垃圾等全民性活动。由于诸多原因,这一活动并不能持久付诸行动,而是流于形式。据《榴江县鹿寨镇公所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份员役薪饷册》,当时有“清道夫”8人,每人月薪9000元,专门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据口碑资料,镇江、大龙、吉善乡均无专职“清道夫”
1952年镇境城区街道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经常性卫生运动。1969年鹿寨镇成立卫生清洁队,有职工18人;运送垃圾始用牛车、马车,后改用拖拉机。1982年成立鹿寨镇环境卫生管理站,1985年后改隶属于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城区成立了卫生监督队,同时环卫职工队伍建设和器械装备亦得到加强,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日趋正常化、制度化。90年代中期,我县申报参加广西市容市貌“南珠杯”竞赛活动(时值第二届),把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列入“三个文明”(精神、物质、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中共县委会和县人民政府提出“创建文明城,争夺‘南珠杯’!”的口号,365bet开户平台1998年元月12日发布了《关于整顿城区市容市貌的通告》,2000年5月30日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市貌卫生管理条例〉办法》,重新修订颁发了《365bet开户平台关于整顿市容市貌的通告》。
从1996年以来,县、镇两级人民政府以参加全区“南珠杯”市容市貌竞赛为机遇,以环境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发展。由于城区整体建设成绩显著,被国家建设部授予“1998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城市(县)”称号。接着又连续2次获广西市容市貌“南珠杯”竞赛活动“先进城市奖”,1次获“南株杯”竞赛A类特等奖。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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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顿市容市貌的通知
为加强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市容市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及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决定在我镇进一步加强整顿市容市貌,现把有关事项作出如下通知:
整顿的范围
凡在我镇行政区域内不合城市规划、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摊点或从事店外经营、广告标志、占道停放车辆以及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和其它附属设施。
整顿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城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并服从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内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及街道两旁的电杆、树木上乱涂、乱画、乱刻,不得随意张贴布告、通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在城区设置的户外广告、标志牌、画廊、橱窗、牌匾、霓虹灯和灯箱等,应当用字规范,内容健康,外形美观,整洁完好。
三、大型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必须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城区主干道及人行道不得摆设摊点或者从事店外经营。确需在主干道以外的街道,路旁摆设摊点的,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确定集贸市场、摊点群的设置地点,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品,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七、临街建筑物阳台及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设置安全网的,安全网不得超出墙体。
八、城区内的工程施工单位,临街工地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施工废水、泥浆必须经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管道,禁止废水、泥浆流溢;因施工导致道路路面破损的,应当及时修复。
九、在城区内道路行驶的车辆,做到礼让三先,行车安全,同时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进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
十、一切车辆在城区内必须依照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警察大队、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设置的地点和场所上下车和停放车辆。
十一、一切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城市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等废弃物,不得随意倒垃圾和停放垃圾箱,必须依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清运垃圾、粪便。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二条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三条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四条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第五条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第六条规定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六、违反第七条规定的,处以20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第八条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违反第九条规定的,处以被污染的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九、违反第十条规定的,按照《整顿县城交通秩序通知》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和罚款。
十、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处以5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0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