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地方组织
第一节 机 构
民国时期,镇境之鹿寨镇、镇江乡、大龙乡、石路乡均设立有国民党地方组织。
鹿寨区党部(后改为区分部)和镇江乡区分部始成立于民国十四年(1925年),隶属榴江县党部。
大龙乡、石路乡均设立区分部,始设立于民国十五年,隶属雒容县党部。
各区分部设书记长,由镇(乡)长兼任或地方知名人士担任。各区分部均设委员若干名,或由书记长指名担任,或由党员会议选举(推举)产生。各区分部均无专职党务人员。
民国二十二年各区分部奉命停止活动,至民国二十六年又恢复组织机构。1949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以排山倒海之势解放鹿寨,国民党地方组织机构随之冰消瓦解。
第二节 活 动
组织
镇境内国民党各地方组织发展党员的重点是公务人员和街、村、甲长以及地方绅豪。入党形式可个别或集体加入。党员发展史上有两次大发展:一是始成立榴江、雒容两县党部筹备处时,两县均首次成批大发展党员;二是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雒容县恢复成立区党部和榴江县重新组建县党部筹备处时,分别举办党员总报到、征求党员、换领党证、厘定党籍活动,又一次成批大发展党员。在两次成批大发展党员活动中,凡在职公务人员,学校教师,街、村、甲长,地方绅豪均要求入党,且即造册即批准,有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成了党员。平时,国民党地方组织活动不多,发展党员甚少。
训练
民国三十二年以后,榴江县、雒容县党部始举办基层党务干部训练班,并按各党员知识程度、职业种类、居住远近等标准,具体划分党小组,分别实施小组训练,每月以省党部下发的小组讨论问题大纲及参考材料为内容,组织党员学习。民国三十五年后,党员训练主要是按月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每月应办工作;按月召开小组会议,组织党员研读总理遗教、总裁言论、党的重要宣言和决议、党员须知、党史等。由于国民党反共不得民心,且政局不稳、社会动荡,故基层训练活动大多敷衍了事。
宣传
民国二十六年“七·七”抗战后,镇境各区分部奉命组织抗日团体,发动师生下乡,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在唤醒民众,奋起抗日的旗帜下,鹿寨镇公所、区分部积极配合中共南方局直接领导下的汉口基督教女青年会战时服务团在本镇开展的各项抗日宣传活动。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各区分部奉命开展反共教育运动,号召“一甲一人一枪”、“空室清野”、“征兵征粮”,企图配合“反共总体战”。同年十一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以风卷残云之势进军广西,国民党地方组织官员逃之夭夭,总体战计划破灭。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建设
1949年12月初榴江、雒容全境解放,同月中共榴江县鹿寨区委员会成立,书记由县委组织部长兼任。
1951年6月鹿寨县成立后,凡有3名党员以上的区均成立党支部,当时全县划分11个区(镇),仅有6个区建立党支部,其中镇境的鹿寨镇和第五区建立有党支部。新成立的中共鹿寨县委会十分重视做好培养干部和发展党员以及建立组织的工作;在此基础上,镇境分别于1952年8月、1954年9月成立了中共第五区(城关)委员会和中共鹿寨镇委员会,任命了领导成员。此后,全县区、乡体制变动频繁、行政区域有较大调整,党的地方组织也随着调整而设立。2002年12月,鹿寨镇和城关乡实行合乡并镇,新的中共鹿寨镇第一届委员会相应成立,镇直属机关、事企业单位共设立支部委员会21个,各行政村和社区均设立总支委员会。
历任中共鹿寨镇(公社)委员会书记名录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中共鹿寨区委员会 |
曹建勋 |
1949年12月-1951年4月
(中共榴江县委组织部长兼) |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李植芳 |
1954年9月-1954年12月 |
|
|
高 乐 |
1954年12月-1955年5月 |
|
(续表)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海逢龙 |
1960年3月-1962年9月 |
第一届委员会 |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海逢龙 |
1962年9月-1966年8月 |
第二届委员会 |
|
蒋继灼 |
1966年8月-1967年1月 |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彭俊康 |
1970年4月-1971年11月 |
由柳州专区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批准成立 |
|
周增禧 |
1973年6月-1974年11月 |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周增禧 |
1974年11月-1977年12月 |
第三届委员会 |
|
张秀珍 |
1977年12月-1981年4月 |
|
谭迺忠 |
1981年4月-1982年6月 |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谭迺忠 |
1982年6月-1983年4月 |
第四届委员会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丁宪就 |
1982年6月-1983年4月 |
第四届委员会 |
|
黄味召 |
1984年2月-1984年12月 |
|
陈 良 |
1984年12月-1985年6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陈 良 |
1985年6月-1986年1月 |
第五届委员会 |
|
李奕宽 |
1986年1月-1987年10月 |
|
覃新权 |
1987年2月-1988年7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覃新权 |
1988年7月-1988年11月 |
第六届委员会 |
|
邱春远 |
1988年1月-1990年1月 |
|
覃承庆 |
1990年2月-1991年5月 |
|
邓明华 |
1991年5月-1991年7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邓明华 |
1991年7月-1993年4月 |
第七届委员会 |
|
肖龙生 |
1993年4月-1993年9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肖龙生 |
1993年9月-1996年3月 |
第八届委员会 |
|
卢 忠 |
1996年3月-1996年7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卢 忠 |
1996年7月-1998年8月 |
第九届委员会 |
|
关晓东 |
1998年8月-1999年5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关晓东 |
1999年5月-2001年11月 |
第十届委员会 |
|
韦宣隆 |
2002年6月-2002年8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韦宣隆 |
2002年8月-2002年12月 |
第十一届委员会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韦宣隆 |
2003年1月-2006年8月 |
2003年1月实行合乡并镇,新鹿寨镇第一届委员会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韦定锋 |
2006年8月至今 |
第二届委员会 |
历任中共城关乡(区、公社)委员会书记名录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中共第五区委员会 |
崔炳荣 |
1952年8月-1952年9月 |
|
|
王应常 |
1952年9月-1953年1月 |
|
张世泽 |
1954年5月-1954年12月 |
|
莫崇贤 |
1954年12月-1955年8月 |
|
中共鹿寨区委员会 |
莫崇贤 |
1955年9月-1956年6月 |
|
|
陈锡元 |
1956年12月-1957年12月 |
|
中共龙城乡委员会 |
朱袭义 |
1957年12月-1958年3月 |
第一届委员会
|
|
谢永人 |
1958年1月-1958年3月
(第二书记) |
|
中共龙城人民公社委员会 |
黄秀芝 |
1959年3月-1962年9月 |
第二届委员会
|
|
韦定昌 |
1960年3月-1961年6月 |
|
莫崇贤 |
1960年8月-1961年6月
(第一书记) |
|
中共龙城区委员会 |
黄秀芝 |
1962年9月-1963年9月 |
第三届委员会 |
|
韦彩应 |
1963年9月-1964年9月 |
|
中共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 |
韦彩应 |
1966年8月-1967年1月 |
第三届委员会 |
|
中共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 |
韦彩应 |
1970年4月-1971年1月 |
由柳州专区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批准成立。 |
|
彭俊康 |
1971年1月-1973年10月 |
|
王钧彪 |
1973年8月-1974年7月 |
|
中共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 |
王钧彪 |
1974年7月-1977年4月 |
第四届委员会
|
|
徐运武 |
1977年4月-1979年5月 |
|
韦从日 |
1979年1月-1979年5月
(县委副书记兼第一书记) |
|
韦显成 |
1979年5月-1981年4月 |
|
林润德 |
1981年4月-1982年8月 |
|
中共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 |
林润德 |
1982年8月-1983年4月 |
第五届委员会 |
|
中共城关区委员会 |
韦祖辉 |
1983年4月-1984年9月 |
第五届委员会 |
|
韦松云 |
1984年9月-1985年2月 |
|
钟有贵 |
1986年3月-1987年11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钟有贵 |
1987年11月-1988年5月 |
第五届委员会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李耀平 |
1987年7月-1990年2月 |
第六届委员会 |
|
韦松云 |
1990年2月-1991年7月 |
(续表)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韦松云 |
1991年7月-1993年8月 |
第七届委员会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陈继忠 |
1993年8月-1996年3月 |
第八届委员会 |
|
秦邦元 |
1996年3月-1996年7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秦邦元 |
1996年7月-1996年11月 |
第九届委员会 |
|
韦 骏 |
1996年11月-1997年8月 |
|
黄菊芳 |
1997年8月-1999年3月 |
|
吴宝玲 |
1999年3月-1999年5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吴宝玲 |
1999年5月-2002年8月 |
第十届委员会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吴宝玲 |
2002年8月-2003年1月 |
第十一届委员会 |
中共石路乡(公社)委员会书记名录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中共石路乡委员会 |
刘瑞亭 |
1958年5月-1958年7月 |
因行政区划调整,原龙城乡于1958年至1962年分为龙城、石路2个乡,后又合并为龙城区。 |
|
中共石路人民公社委员会 |
韦定昌 |
1961年6月-1962年9月 |
历任中共鹿寨镇(公社)委员会副书记名录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李植芳 |
1954年9月-1954年9月 |
|
|
张效增 |
1955年5月-1956年10月 |
|
杨 剑 |
1957年3月-1958年6月 |
|
海逢龙 |
1958年6月-1958年12月 |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海逢龙 |
1959年7月-1960年3月 |
第一届委员会 |
|
刘素云 |
1960年3月-1961年12月 |
|
陈彩云 |
1961年12月-1962年9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陈彩云 |
1962年9月-1966年5月 |
第二届委员会 |
|
许业忠 |
1965年12月-1966年5月 |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陈彩云 |
1966年5月-1967年1月 |
第二届委员会 |
|
许业忠 |
1966年5月-1967年1月 |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周增禧 |
1974年1月-1973年6月 |
由柳州专区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批准成立 |
|
许业忠 |
1974年1月-1973年11月 |
(续表)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周增禧 |
1974年1月-1973年6月 |
由柳州专区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批准成立 |
|
许业忠 |
1974年1月-1973年11月 |
|
|
陆炳华 |
1974年1月-1975年11月 |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许业忠 |
1974年11月-1979年3月 |
第三届委员会 |
|
陆炳华 |
1974年11月-1975年10月 |
|
陈 良 |
1979年5月-1982年6月 |
|
黄味昭 |
1979年5月-1983年4月 |
|
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 |
陈 良 |
1983年4月-1984年2月 |
第四届委员会 |
|
黄味昭 |
1983年4月-1984年2月 |
|
廖建根 |
1984年12月-1985年6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廖建根 |
1985年6月-1987年2月 |
第五届委员会 |
|
覃德解 |
1986年9月-1988年7月 |
|
张英才 |
1987年10月-1988年7月 |
|
江益宏 |
1988年2月-1988年7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江益宏 |
1988年7月-1989年2月 |
第六届委员会 |
|
覃德解 |
1988年7月-1991年7月 |
|
秦鸾姣 |
1989年2月-1991年7月 |
|
廖建英 |
1991年5月-1991年7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覃德解 |
1991年7月-1993年9月 |
第七届委员会 |
|
秦鸾姣 |
1991年7月-1992年4月 |
|
廖建英 |
1991年7月-1992年5月 |
|
蒙恩略 |
1991年10月-1993年9月 |
|
张福元 |
1992年4月-1993年9月 |
|
杨贵雄 |
1992年8月—1993年9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杨贵雄 |
1993年9月-1995年3月 |
第八届委员会 |
|
蒙恩略 |
1993年9月-1994年3月 |
|
张福元 |
1993年9月-1996年7月 |
|
潘永强 |
1994年4月-1996年5月 |
|
邓全武 |
1995年3月-1996年7月 |
|
封殿国 |
1996年5月-1996年7月 |
|
谭鹿生 |
1996年5月-1996年7月 |
(续表)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邓全武 |
1996年7月-1999年3月 |
第九届委员会 |
|
雷红德 |
1996年7月-1999年3月 |
|
封殿国 |
1996年7月-1997年 月 |
|
谭鹿生 |
1996年7月-1997年7月 |
|
杜 勋 |
1997年3月-1999年3月 |
|
练国才 |
1997年6月-1999年3月 |
|
覃义和 |
1999年3月-1999年5月 |
|
袁志平 |
1999年2月-1999年5月 |
|
韦定锋 |
1999年2月—1999年5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覃义和 |
1999年5月-2002年7月 |
第十届委员会 |
|
袁志平 |
1999年5月-1999年11月 |
|
韦定锋 |
1999年5月-2002年7月 |
|
朱燕文 |
2001年4月-2002年7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韦定锋 |
2002年7月-2003年1月 |
第十一届委员会 |
|
朱燕文 |
2002年7月-2003年1月 |
|
刘志坤 |
2002年7月-2002年9月 |
|
李志友 |
2002年7月-2003年1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韦定锋 |
2003年1月-2006年8月 |
2003年1月实行合乡并镇,新鹿寨镇第一届委员会 |
|
朱燕文 |
2003年1月-2003年11月 |
|
李 骏 |
2003年1月-2006年4月 |
|
李志友 |
2003年1月一2005年6月 |
|
莫春辉 |
2003年2月一2006年4月 |
|
刘人为 |
2005年5月一2006年5月 |
|
陆双权 |
2005年7月一2006年8月 |
|
刘志坤 |
2006年3月一2006年8月 |
|
中共鹿寨镇委员会 |
朱燕文 |
2006年8月至今 |
第二届委员会 |
|
刘志坤 |
2006年8月至今 |
历任中共城关乡(区、公社)委员会副书记名录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中共第五区委员会 |
张世泽 |
1952年7月-1954年5月 |
|
(续表)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
黄秀芝 |
1955年8月-1955年8月 |
|
|
中共鹿寨区委员会 |
黄秀芝 |
1955年8月-1957年12月 |
|
|
廖孝赞 |
1956年11月-1957年3月 |
|
韦定昌 |
1956年11月-1957年3月 |
|
中共龙城乡委员会 |
黄秀芝 |
1957年12月—1958年11月 |
第一届委员会 |
|
廖孝赞 |
1957年12月—1958年5月 |
|
韦宏志 |
1958年4月—1959年1月 |
|
中共龙城人民公社委员会 |
丁巨实 |
1958年12月-1959年12月 |
第一届委员会 |
|
黄秀芝 |
1958年12月-1959年3月 |
|
韦宏志 |
1958年12月-1959年3月 |
|
韦定昌 |
1958年12月-1959年3月 |
|
中共龙城人民公社委员会 |
韦宏志 |
1959年3月-1959年12月 |
第二届委员会 |
|
韦定昌 |
1959年3月-1960年3月 |
|
海逢龙 |
1959年3月-1959年7月 |
|
林润德 |
1959年5月-1962年9月 |
|
罗谋智 |
1959年7月-1960年2月 |
|
欧光武 |
1960年3月-1961年7月 |
|
中共龙城区委员会 |
林润德 |
1962年9月-1965年3月 |
第三届委员会 |
|
徐运武 |
1965年3月-1966年5月 |
|
中共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 |
徐运武 |
1966年5月-1966年8月 |
第三届委员会 |
|
王钧彪 |
1966年8月-1967年1月 |
|
中共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 |
何文高 |
1970年4月-1972年5月 |
由柳州专区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批准成立。 |
|
王钧彪 |
1970年4月-1973年8月 |
|
徐运武 |
1974年3月-1974年7月 |
|
廖泽渊 |
1974年3月-1974年7月 |
|
中共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 |
徐运武 |
1974年7月-1976年12月 |
第四届委员 |
|
廖泽渊 |
1974年7月-1978年9月 |
|
马天文 |
1974年8月-1975年5月 |
|
莫连胜 |
1976年10月-1982年5月 |
|
韦祖辉 |
1977年9月-1982年8月 |
|
胡春玲 |
1979年3月-1982年8月 |
|
徐运武 |
1979年5月-1980年6月 |
(续表)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
谢崇荪 |
1980年6月-1981年9月 |
|
|
中共城关乡人民公社委员会 |
韦祖辉 |
1982年8月-1983年4月 |
第五届委员会 |
|
韦松云 |
1982年8月-1983年4月 |
|
胡春玲 |
1982年8月-1983年4月 |
|
中共城关区委员会 |
韦松云 |
1983年4月-1984年9月 |
第五届委员会 |
|
胡春玲 |
1983年4月-1984年12月 |
|
韦顶昌 |
1984年9月-1987年11月 |
|
钟有贵 |
1984年10月-1986年3月 |
|
潘玉明 |
1986年10月-1987年11月 |
|
罗志宏 |
1987年3月-1987年9月 |
|
李耀平 |
1987年9月-1987年11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李耀平 |
1987年11月-1988年7月 |
第五届委员会 |
|
韦顶昌 |
1987年11月-1988年7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潘玉明 |
1988年7月-1990年3月 |
第六届委员会 |
|
韦顶昌 |
1988年7月-1991年3月 |
|
肖龙生 |
1989年2月-1991年7月 |
|
李木林 |
1990年2月-1991年3月 |
|
秦翠云 |
1991年5月-1991年7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肖龙生 |
1991年7月-1993年4月 |
第七届委员会 |
|
郭健平 |
1991年7月-1993年4月 |
|
秦翠云 |
1991年7月-1993年8月 |
|
覃永飞 |
1992年4月-1993年9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韦如常 |
1993年8月-1996年7月 |
第八届委员会 |
|
覃纪雪 |
1993年8月-1996年7月 |
|
韦克强 |
1993年9月-1995年3月 |
|
覃永飞 |
1993年9月-1994年3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海代杰 |
1994年4月-1996年5月 |
第八届委员会 |
|
谢志华 |
1994年4月-1996年5月 |
|
孔繁斌 |
1994年10月-1996年5月 |
|
罗谋寒 |
1995年3月-1996年2月 |
|
黄菊芳 |
1995年3月-1996年7月 |
|
莫桂新 |
1996年4月-1996年7月 |
(续表)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
覃义和 |
1996年5月-1996年7月 |
|
|
李恒贵 |
1996年5月-1996年7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覃纪雪 |
1996年7月-1999年5月 |
第九届委员会 |
|
黄菊芳 |
1996年7月-1997年8月 |
|
韦如常 |
1996年7月-1999年5月 |
|
覃义和 |
1996年7月-1999年2月 |
|
李恒贵 |
1996年7月-1998年6月 |
|
覃 友 |
1996年12月-1997年5月 |
|
林明耀 |
1997年5月-1999年3月 |
|
廖引凤 |
1997年12月-1999年5月 |
|
雷红德 |
1999年3月-1999年5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覃纪雪 |
1999年5月-2001年4月 |
第十届委员会 |
|
雷红德 |
1999年5月-2001年12月 |
|
廖引凤 |
1999年5月-2001年12月 |
|
韦爱云 |
2001年4月-2002年8月 |
|
李 骏 |
1999年3月-2002年8月 |
|
覃积文 |
2002年10月-2002年8月 |
|
中共城关乡委员会 |
韦爱云 |
2002年8月-2002年12月 |
第十一届委员会 |
|
李 骏 |
2002年8月-2002年12月 |
|
邱经华 |
2002年8月-2002年12月 |
|
覃积文 |
2002年8月-2002年12月 |
中共石路乡(公社)委员会副书记名录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说 明 |
|
中共石路乡委员会 |
刘瑞亭 |
1958年1月-1958年5月 |
因行政区划调整,原龙城乡分为龙城、石路2个乡,后又合并为龙城区。 |
|
中共石路乡人民公社委员会 |
罗谋智 |
1961年8月-1962年9月 |
党员代表大会
解放初,因镇境是新解放区,故以培养、教育积极分子为主,将个别符合党员条件者发展加入党的组织。1951年4月剿匪斗争结束后,开始有计划地分期培训,吸收在清匪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干部、农民、工人积极分子入党。至1954年,今镇境内的第五区和鹿寨镇党组织基本健全。
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龙城乡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57年12月召开。会议总结了建立健全党组织的经验和贯彻全县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宗派主义、反对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精神,会议选举朱袭义为书记,黄秀芝、廖孝赞为副书记。
鹿寨镇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60年3月召开。会议选举海逢龙为书记,陈彩云为副书记。
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 龙城人民公社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59年3月召开。会议受“大跃进”错误影响,提出脱离实际的经济指标。会议选举黄秀芝为书记,海逢龙为副书记。
鹿寨镇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62年9月召开。会议贯彻党中央提出的调整国民经济“八字”方针(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和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号召大力恢复和发展经济。会议选举海逢龙为书记,陈彩云为副书记。
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 龙城区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62年9月召开。会议主题与鹿寨镇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相同。会议选举黄秀芝为书记,林润德为副书记。
鹿寨镇人民公社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74年11月13日在鹿寨山脚“大寨田”工地开幕,并参加劳动;次日回镇选举、闭幕。应到代表116人,实到108人。会议贯彻执行极“左”路线,号召大割“资本主义尾巴”,掀起学大寨高潮。会议选举周增禧为书记,许业忠、陆炳华为副书记。
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 城关人民公社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74年7月4日召开,应到代表237人,实到212人。会议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学大寨和大割“资本主义尾巴”精神。会议选举王钧彪为书记,徐运武、廖泽渊、马天文为副书记。
鹿寨镇人民公社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82年6月23日至25日召开。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决定为“四清”与“文化大革命”制造的冤假错案进行全面复查,给予平反纠正。会议选举谭迺忠为书记,陈良、黄味昭为副书记。
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 城关人民公社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82年8月25日至27日召开,应到代表130人,实到115人。会议主要内容与鹿寨镇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相同。会议选举林润德为书记,韦祖辉、韦松云、胡春玲为副书记。
鹿寨镇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85年6月召开。陈良代表上届党委作报告。大会回顾了上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肯定了在巩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和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努力巩固处遗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加强党的建设,端正党纪党风,号召抓好经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会议选举陈良为书记,廖建根为副书记。
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 1988年7月,中共城关乡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和中共鹿寨镇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先后召开。两个会议分别选举李耀平为城关委党委书记,潘玉明、韦顶昌为副书记,选举覃新权为鹿寨镇党委书记,江益宏、覃德解为副书记。两会议均强调:要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 1991年7月,鹿寨镇、城关乡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分别召开。会议分别选举邓明华为鹿寨镇党委书记,覃德解、秦鸾姣、廖建英为副书记;选举韦松云为城关乡党委书记,肖龙生、郭建平、秦翠云为党委副书记。两个会议都强调: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 城关乡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93年8月召开,会议选举陈继忠为书记,韦如常、覃纪雪为副书记;选举郭健平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鹿寨镇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于同年9月召开,会议选举肖龙生为书记,杨贵雄、蒙恩略、张福元为副书记;选举熊志勇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两个会议的中心内容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反腐倡廉,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发展。
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 1996年7月,鹿寨镇和城关乡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分别召开。会议分别选举卢忠为鹿寨镇党委书记,邓全武、雷红德、封殿国、谭鹿生为副书记;选举韦道瑜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选举秦邦元为城关乡党委书记,覃纪雪、黄菊芳、韦如常、覃义和、李恒贵为副书记;选举覃纪雪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两个会议均肯定了自上次党代会以来,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所取得的成绩。会议制定了本乡(镇)发展经济“九五”计划及20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要使农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
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 1999年3月,鹿寨镇和城关乡分别召开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两个会议分别选举关晓东为鹿寨镇党委书记,覃义和、袁志平、韦定锋为副书记;选举陈波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选举吴宝玲为城关乡书记,覃纪雪、雷红德、廖引凤为副书记;选举刘人为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第十一次党代会 2002年8月,鹿寨镇和城关乡分别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韦宣隆当选为鹿寨镇党委书记,韦定锋、朱燕文、刘志坤、李志友为副书记;选举朱燕文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宝玲当选为城关乡党委书记,韦爱云、李骏、邱经华、覃积文当选为副书记;邱经华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两个会议均实事求是地总结了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号召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团结奋战,改革创新,开拓进取。
中共鹿寨镇第一次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城关乡与鹿寨镇合并为鹿寨镇,同年12月底正式合并。2003年2月21日召开了合乡并镇后的鹿寨镇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韦宣隆向大会作题为《肩负新使命,抓住新机遇,实现新跨越,为全面建设鹿寨镇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大会号召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各族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鹿寨镇第一届委员会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为实现鹿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韦宣隆为书记,韦定锋、朱燕文、李骏、李志友为副书记。选举李志友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中共鹿寨镇第二次代表大会 大会于2006年8月6日召开,韦定锋作题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为加快鹿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韦定锋为书记,朱燕文、刘志坤为副书记。大会还选举韦诚师为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廖希金为副书记。大会确定了全镇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第二节 宣传教育
社会宣传 1939年8月10日,在中共南方局直接领导下的汉口基督教女青年战时服务团派第一队10余人,由中共支部书记林靖和宣传委员彭滪(彭玉梅)带领,到鹿寨镇为“一七一”医院伤兵服务数月,宣传共产党的抗日救国方针。次年7月至10月,该团第二队在党小组长彭滪和队长饶净植带领下,又以到“一七一”医院为伤兵服务为名,在鹿寨镇公所章凯镇长的支持下,走上社会宣传“坚持抗战、团结、进步”的方针,举办了“九·一八”纪念会和3期妇女、儿童识字班,号召群众积极投入抗战,同时还开展为抗战募捐活动。
1949年底至1951年,镇境中共组织和政府组织干部、积极分子开展宣传减租减息和征粮工作,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此后又宣传形势和剿匪政策,动员受土匪欺骗的群众配合剿匪斗争,彻底肃清了匪患。1951年9月,镇境各乡镇及街道普遍建立了抗美授朝基层委员会,发动群众制定爱国增产计划,捐献资金购买飞机大炮,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打击美国侵略者。同年,村设宣传员,乡镇设报告员,重点宣传土地改革政策,揭露地主剥削罪行,提高农民觉悟。1952年后建立宣传员、报告员制度,由镇(区)党政领导任报告员,定期向群众作形势、政策报告,宣传动员群众积极投入各个时期的中心活动。1962年后,以农村(街道)夜校、俱乐部为阵地,运用电影、幻灯、黑板报、文艺演出、时事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对农民进行爱国家、爱集体教育。“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办农村(街道)政治夜校和业余文艺宣传队,宣传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1979年后,着重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82年根据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新情况,着重宣传“两个不变”,即坚持社会主义集体道路和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长期不变,坚持农业集体经济实行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1985年至1997年,着重宣传深化经济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商品经济。1998年后,着重宣传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动员群众投入小康社会建设,同时大力宣传城市化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民营企业。2002年后,着重宣传中共十六大精神,动员全镇人民为全面建设鹿寨镇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党员教育 主要通过党支部上党课和县、镇(乡)培训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教育。自50年代起,各支部普遍建立党课制度,每月上1次党课。1958年后,公社党委于每年农闲期间集中党员到公社培训1—2次。“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员教育制度被打乱。1976年后逐渐恢复党支部“三会一课”(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随着党员数量的增多,轮训党员一般由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县、镇党委负责轮训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委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紧密围绕拨乱反正、实现党的工作重点转移,教育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80年代后期,镇(乡)、村(街道)党委、总支普遍建立党校,聘请兼职教员不定期的对党员进行培训。1994年开始在党员干部 开展“双学”(学理论、学党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的理论教育。为了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镇(乡)党委还建立了中心组学习制度。此外还组织、动员干部参加各院校、党校的函授学习。2005年,中共鹿寨镇委员会还根据县委部署,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通过不断学习和接受党的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自觉性。
第三节 纪律检查
镇(乡)党委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则始于90年代初期(城关乡成立于1992年12月,鹿寨镇成立于1993年9月)。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党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的纪律及国家法令等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纪党员,以纯洁党的组织、端正党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与各项任务的完成。
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同级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城关乡第八次至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先后选举郭健平、覃纪雪、刘人为、邱经华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鹿寨镇第八次至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先后选举熊志勇、韦道喻、陈波、朱燕文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在2003年2月召开的鹿寨镇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上,李志友当选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在2006年8月召开的鹿寨镇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上,韦诚师当选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第三章 社会团体
第一节 工会组织
解放前,镇境产业工人甚少,无工会组织。
1950年冬,广西省工会柳州专区办事处工作组以鹿寨镇为重点,以甘王庙(现县卫生局)作活动中心,筹建成立工会组织。同年12月先在基础好,工人集中的鹿寨镇搬运队、泥工队、木工队搞试点,然后逐步扩大到榨油、打米、理发等行业,工会会员迅速发展到225人。1951年1月,鹿寨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会,选举委员7名,成立榴江县鹿寨镇工会联合会。1959年3月,因批判“工团主义”、“福利工会”,一时是非不清,鹿寨镇工会停止活动而消失。
第二节 农民组织
民国十三年(1924年),鹿寨镇成立农会,设会长1人,有会员110人。会金按农家收成的1%抽取。民国十六年,奉省建设厅命令改为农林研究会,后因经费拮据而停办。
1949年底至1950年4月,榴江、雒容两县政府派工作队分别深入镇境农村,实行减租退押,发动贫苦农民建立农会组织,镇境部分村成立农民协会筹委会。1950年5月后,土匪暴乱,抢夺农会枪支,屠杀农会干部,大多农会组织被迫解散。经过清匪反霸斗争后,基层农会组织得到恢复、整顿、发展。1953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个体农民逐步走上集体化道路,农民协会自然取消。
1965年镇境农村普遍建立贫下中农协会,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派性群众组织干扰而瘫痪。1973年恢复贫协组织。1982年贯彻自治区贫协会议精神,将贫协改为农会。1984年农会组织自然取销。
第三节 共产主义青年团
解放前,镇境未建立新民主主义(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五区(城关)工委会成立于1953年9月。共产主义青年团龙城(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始成立于1959年4月,共青团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始成立于1959年5月,从1959年至1966年5月,是镇境共青团组织的初创和发展时期,也是我国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各级中共组织的领导下,各级团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建设家乡和发展生产中建功立业,发挥了应有作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1月中共县委会和县人委会被夺权,共青团组织处于瘫痪状况,无法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直至1971年才分别召开鹿寨镇、城关人民公社团的代表大会,恢复成立团委。在“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指导下,团的工作以阶级斗争为纲,围绕农业学大寨展开工作。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集团以后,“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通过拨乱反正,党的工作重心转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9年,鹿寨镇和城关人民公社分别召开共青团代表大会。此后,团的工作步入正轨,一般每3年召开一次团的代表大会,听取上一届团的工作报告,制订新一届团的工作规划,选举新一届团委会。从1979年至2002年,鹿寨镇和城关乡先后分别召开过5次团的代表大会。实行合乡并镇后的鹿寨镇共青团代表大会于2003年6月6日召开。
镇境团组织的工作是在地方党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团章进行的,主要的经常性工作有:接收新团员,抓好组织建设;对团员和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动员他们投身入“四个现代化”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贡献青春;指导学校的少年先锋队工作。此外还根据团员、青年的特点,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公益活动、文体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责出力。
历任团委书记名录
|
单 位 名 称 |
姓 名 |
|
共青团鹿寨镇委员会 |
温荣姣、张玉英(兼)、黄 静、梁宏祥、龚禄生、廖 文、莫孔强、
邱经华、李素梅、陈 波、韦金枝 |
|
共青团城关乡委员会 |
张世泽(兼)、李媛英(兼)、关惠英、何文高(兼)、廖冬梅(兼)、
文 军、杜爱华、杨志森、周英廷、韦 燕、潘日华、罗泽全、陈自智 |
第四节 妇女联合会
1951年6月鹿寨县成立后,各区(镇)相继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1954年8月改称妇女联合会。1970年前,妇女联合会是县妇联的派出机构,1971年后始召开妇女代表大会,正式选举委员、主任。80年代后期,妇女联合会改称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城关乡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53年2月,当时称第五区妇女工作委员会。鹿寨镇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56年。从建国至1966年5月是我国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这期间历任城关乡妇女联合会主任的有:李英、陶美秋、郭桂珍、李媛英;任红旗公社(城关乡与鹿寨镇合并)妇女联合会主任的有陶美秋。曾任石路乡妇女联合会主任的有郭桂珍。任鹿寨镇妇女联合会主任的有:徐运姑、陆炳林、陈彩云、张玉英。期间,妇女组织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动员妇女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为社会主义建设发挥“半边天”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在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妇女联合会组织于1967年1月至1972年5月处于瘫痪状态,1972年6月相继召开城关、鹿寨镇人民公社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妇女联合会,1974年又相继召开了一次代表大会。在这期间历任城关乡妇女联合会主任的有:李媛英、韦遂英、温荣姣、韦凤萍,鹿寨镇妇女联合会主任由关惠英连任。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运动结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面,镇境妇女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为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广泛、持久地开展了“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岗立业”、创建“五好家庭”、“双学双比”、“不让毒品进我家”等一系列活动。同时认真贯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组织建设方面亦逐步规范,从80年代以后,一般每三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听取审议上一届妇女联合会工作报告,制订新一届任期期间工作规划,选举产生新一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成员。从1976年10月至2002年,历任城关乡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下同)主任(1994年后改称主席,下同)有:韦凤萍、李锦萍、盘雪琴。历任鹿寨镇妇女联合会主任有:关惠英、杨艳萍、唐高云、陈凤珍、潘梅芳、梁秋引。
2002年12月30日实行合乡并镇后,次年6月召开鹿寨镇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梁秋引为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席。
第五节 工商组织
商会
民国2年(1913年)3月,成立永福县鹿寨堡商务分会,分会址设在粤东会馆。民国十三年榴江县成立后,以寨沙作县治,遂将鹿寨堡商务分会改为榴江县商会,设主席(会长)1人,常务委员9人,监察委员5人,执行委员兼财务1人,时有会员81人。商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商人、商场排忧解难。民国十三年榴江县商会改名为榴江县鹿寨堡商会。民国二十年商会改组,由会长制改为委员制,设常务主任1人,常务委员4人。
约在民国十年,商会成立鹿寨堡消防队,集资购置水笼1架,并动员各商户备置水枪若干支。民国十二年成立护商队,始有固定商勇2班计14人,配以枪弹,每月饷粮及用品约150元,由各商号按货抽捐以供支配。民国二十五年护商队撤销。
民国三十三年日本侵略军逼近广西,外省大商户陆续离开鹿寨返回原籍或逃往他乡。同年11月鹿寨沦陷惨遭浩劫,次年7月光复后鹿寨四处瓦砾一片废圩,加之地方黑势力横行霸道,外地商人不敢前来经商,仅本地小商小贩勉强支撑门面,惨淡经营。由于商会组织失去外省和本地殷实商户支持,最后只保留一副空架子,于民国三十八年冬自行消亡。
工商联合会
1949年12月28日,鹿寨镇商会成立;次年8月改称镇工商业联合会,50年代后期自然消失。1996年恢复商会组织,称鹿寨镇工商联合小组。2000年5月9日召开鹿寨镇第一届工商联合会代表大会,恢复成立工商联合会确定组织章程,选举正、副会长,每届任期3年。
个体劳动者协会
鹿寨镇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个协)于1983年成立,属个体工商业者的群众组织,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责,是党和政府联系个体劳动者的桥梁与纽带。凡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户均为会员。个协设会长、副会长、委员等。
第四章 政 权
第一节 选 举
镇(乡)民代表会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今镇境之鹿寨镇、镇江乡、吉善乡、大龙乡所属各街、村分别召开街民、村民大会,选举本镇(乡)民代表,由每街、村各选2人组成本镇(乡)民代表会。凡年满25岁,具下列资格之一者,可拥有镇(乡)民代表选举权:高级小学以上毕业;在职业团体任职1年以上;办地方公益事业有成绩。各镇(乡)民代表会设主席1人,每届任期4年。
县参议员选举
从民国二十八年起,每年由各镇(乡)民代表会选举1名代表为县参议员。凡年满25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被选为县参议员资格: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经政府训练合格;在地方法团任职1年以上。县参议会是民意机关,参议会议员任期为1年。县参议会议长、副议长由议员中选举产生,吉善乡代表韦秉亮于民国二十九年至三十年连续当选雒容县参议会议长,又于民国三十六年至三十八年连续当选为雒容县参议会副议长。
人民代表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权力回到人民手中,采用新的选举制度。
1950年—1953年,县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县各界人民代表由区召开农代会、镇召开各界代表会选举产生。1954年,镇境各乡(小乡)开始普选,选举程序为:成立区(镇)选举委员会,向群众宣传选举法,普查人口,划分选区,登记选民,审查选民资格,提出候选人名单,按选区召开选民大会、投票选举各乡(小乡)人大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此后又撤小乡并大乡,成立人民公社,在每次换届选举之前,均依法进行普选。“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由机关、团体、人民群众协商推荐产生。1980年后恢复普选,此后每次换届均依法进行换届普选。
村民委(社区)选举
1996年,镇境“撤所改委”(撤销村公所,设立村民委)推行村民自治工作结束后,村民委(街道居委)实行选举制度,由各自然村屯、街道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然后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街道居委)。2005年以后,改为直接选举,即凡有选民资格的公民均直接参加投票选举村民委(社区)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二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乡(小乡)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鹿寨区所辖龙田、思贤、鹿鸣、鹅洲、窑上、大村、波井、新村、石路、独羊、大河、龙坪12个乡通过普选,选出各乡人民代表,分别召开首届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副乡长。1956年又通过普选,各乡分别召开第二次乡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公社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撤区成立人民公社,撤小乡成立生产大队。1961年,今镇境设有鹿寨镇、龙城、石路3个人民公社,当年分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此后,人民代表大会停止召开。1980年恢复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普选,同年11月,鹿寨镇和城关乡人民公社分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分别听取、审议本公社管理委员会(政府)工作报告,选举本公社管委会领导成员。
镇(乡)人民代表大会
1983年5月,柳州地区在鹿寨县进行政社分设体制改革试点,将全县12个人民公社改为11个区和1个区级镇,1987年5月,又将11个区、1个镇改为4个镇、8个乡。1988年5月至7月,城关乡、鹿寨镇分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始设置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设常务主席1名。此后,每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为三年,一般情况下均每三年进行一次普选,在此基础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大会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新一届人民政府镇(乡)长、副镇(乡)长;通过相关决议。2002年12月,实行合乡并镇后的鹿寨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03年2月22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韦定锋代表鹿寨镇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作题为《抓住机遇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为全面建设鹿寨镇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刘志坤当选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韦定锋当选为第一届人民政府镇长、莫运银、陈少华、罗冰、黄维菊当选为副镇长。
历任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录
|
机 构 名 称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
鹿寨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余贵德 |
1988年7月-1993年10月 |
|
城关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潘玉明 |
1988年7月—1990年1月 |
|
城关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杨作宽 |
1990年1月-1993年9月 |
|
鹿寨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覃德解 |
1993年11月-1996年8月 |
|
城关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郭建平 |
1993年9月-1996年7月 |
|
鹿寨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张福元 |
1996年8月-2002年10月 |
|
城关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莫桂新 |
1996年7月-2002年10月 |
|
鹿寨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刘志坤 |
2002年10月-2003年1月 |
|
城关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覃积文 |
2002年10月-2003年1月 |
|
鹿寨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刘志坤 |
2003年2月-2006年8月 |
|
鹿寨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刘志坤 |
2006年8月至今 |
第三节 民国政权机构
民国二年(1913年),政权机构为议董会,设区董1名、区佐1名。民国三年,袁世凯下令撤国议董会,区议董会相应撤销,改为保卫团局,设团总。民国十年,裁团局,复设议董会及乡(堡)董、乡(堡)佐。民国十一年为防匪乱,复设团局,协同议董会办理团务。民国十五年裁议董会,设团务分局配分局长1人。民国二十年间,鹿寨堡设民团分局,镇江、大龙、吉善设民团支局,均配置局长。
民国二十二年撤鹿寨堡民团分局和镇江、大龙、吉善民团支局,改设镇、乡公所及街、村公所。镇(乡)、街(村)公所实行三位一体,即镇(乡)长、街(村)长相应兼镇(乡)、街(村)学校校长及民团后备队长。
从民国三十五年始,镇、乡、街、村长均实行民选。
据口碑资料,民国时期的鹿寨镇公所机构系统人员配置较齐全,其余各乡公所机构系统人员较少,一些职位均为兼职或分管。据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鹿寨镇公所员役薪饷册,在册的镇公所人员有镇长、副镇长、户籍主任、民政干事、警卫干事、经济干事、财务干事、事务员、会计员、警队长、财委会主任、财委会委员、镇民代表干事各1人,共计13人;还有镇东、交通、南市、太和、十字、人和、新安、凤凰、盐埠、思义街长各1人,共计10人。
第四节 镇(乡)人民政府
1949年底,雒容、中渡、榴江三县先后相继解放,各县所属区、乡、镇组织体制不一,榴江县于1949年12月在今镇境设鹿寨区,1951年4月又改成立鹿寨镇、镇江乡,雒容县在今镇境沿设大龙乡、石路乡。
1951年6月,鹿寨县成立后,全县划分为11个区(镇),今镇境当时主要分属于第五区(1955年改称鹿寨区)和鹿寨镇,同年6月、9月第五区人民政府和365bet开户平台分别成立。1953年4月至1954年6月,365bet开户平台改称鹿寨镇工委,工委辖鹿寨、寨沙、雒容、英山、运江5个镇。
1958年1月,全县撤区并乡,将原有各区、镇改设23个乡、镇,今镇境当时分属鹿寨镇、龙城乡、石路乡,分别成立镇、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8月下旬,全县建立7个大联社(人民公社),属乡、社合一。同年11月3日改为19个人民公社,今镇境为红旗人民公社。至12月17日,19个人民公社又并成10个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改龙城人民公社,并设管委会。
1959年7月23日恢复设立鹿寨镇,并成立人民公社管委会;龙城人民公社改称城关人民公社。同月29日,县人民委员会通知: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政权组织的基层单位,是政社合一的公社,乡(镇)人民委员会仍须保留,一个公社的范围,就是一个乡(镇)的范围,公社主任兼乡(镇)长。
1961年8月初,全县行政区划又作调整,今镇境分设鹿寨镇、龙城、石路人民公社,均成立管委会。
1962年9月,全县各人民公社体制变动,龙城、石路人民公社合并设立龙城区公所、鹿寨镇人民公社管委会改称鹿寨镇人民委员会。
1966年5月,改龙城区公所为城关人民公社管委会,改鹿寨镇人民委员会为鹿寨镇人民公社管委会。1967年1月,中共鹿寨县委会和鹿寨县人民委员会被夺权,各公社或被夺权或受冲击。1967年3月,县、公社两级相继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领导小组)。1968年3月以后,县、公社两级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
1980年11月,鹿寨镇、城关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管委会,并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公社管委会领导成员。
1983年4月,柳州地区在我县进行体制改革试点,改政、社合一为党、政、企分设。城关人民公社管委会改称城关区公所,鹿寨镇人民公社管委会改为365bet开户平台。
1987年10月,城关区公所改为城关乡人民政府,365bet开户平台设置不变。此后至2002年12月,体制和政权机构设置一直稳定不变。
2002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城关乡与鹿寨镇实行合乡并镇,称鹿寨镇。2003年2月召开鹿寨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鹿寨镇第一届人民政府。政府办事机构设置如下:党、政办公室、民政、司法、财贸、土地城建、环境保护、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农业办公室,统计站,此外配文教卫生、蚕业、林业助理员等。2006年8月,鹿寨镇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鹿寨镇(含区级乡、公社)历任领导更迭表
|
机 构 名 称 |
职 务 |
姓 名 |
任 职 时 间 |
|
榴江县鹿寨区人民政府 |
区 长 |
曹建勋 |
1949年12月-1951年4月 |
|
榴江县365bet开户平台 |
镇 长 |
李平坤 |
1951年4月-1951年6月 |
|
雒容县大龙乡人民政府 |
副乡长 |
肖 汉 |
1950年4月-1950年10月 |
|
副乡长 |
路 德 |
1950年11月-1951年6月 |
|
雒容县吉善乡人民政府 |
乡 长 |
韦 颖 |
年 月-1951年6月 |
|
副乡长 |
黄仁才 |
1950年4月-1951年6月 |
|
副乡长 |
周 豪 |
1950年5月-1950年10月 |
|
365bet开户平台 |
镇 长 |
李平坤 |
1951年10月-1952年7月 |
|
鹿寨镇工委 |
主 任 |
肖 汉 |
1953年4月-1954年6月 |
|
副主任 |
李平坤 |
1952年7月-1953年3月 |
|
365bet开户平台 |
镇 长 |
肖 汉 |
1954年6月-1954年7月 |
|
镇 长 |
杜庆山 |
1957年12月-1958年6月 |
|
副镇长 |
周云开 |
1954年4月-1956年5月 |
|
副镇长 |
叶 健 |
1954年4月-1957年12月 |
|
副镇长 |
潘光岚 |
1954年12月-1955年8月 |
|
副镇长 |
王玉和 |
1954年7月-1958年9月 |
(续表)
|
|
副镇长 |
马如平 |
1957年7月-1957年11月 |
|
副镇长 |
王鸿臣 |
1957年 月-1958年12月 |
|
第五区人民政府 |
区 长 |
高 乐 |
1954年9月-1954年12月 |
|
区 长 |
周树春 |
1954年12月-1955年8月 |
|
副区长 |
王玉和 |
1951年6月-1953年7月 |
|
第二副区长 |
林润德 |
1952年7月-1954年12月 |
|
第一副区长 |
陈景标 |
1953年1月-1954年6月 |
|
副区长 |
高 乐 |
1954年2月-1954年4月 |
|
鹿寨区 |
区 长 |
周树春 |
1955年8月-1955年12月 |
|
区 长 |
韦定昌 |
1956年2月-1956年12月 |
|
副区长 |
玉而钦 |
1955年10月-1956年5月 |
|
副区长 |
李 英 |
1956年6月-1956年8月 |
|
副区长 |
郭桂珍 |
1956年9月-1957年12月 |
|
副区长 |
梁天球 |
1956年11月-1956年12月 |
|
副区长 |
马景春 |
1957年3月-1957年9月 |
|
副区长 |
王 锡 |
1957年3月-1958年1月 |
|
副区长 |
陶东亚 |
1957年4月-1958年 月 |
|
龙城乡人民政府 |
乡 长 |
韦宏志 |
1958年5月-1958年11月 |
|
第一副乡长 |
周裕恒 |
1957年12月-1958年6月 |
|
副乡长 |
王 锡 |
1958年1月-1959年7月 |
|
红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
主 任 |
韦宏志 |
1958年12月-1959年7月 |
|
副主任 |
王 锡 |
1958年12月-1959年7月 |
|
龙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
主 任 |
韦宏志 |
1959年7月-1959年12月 |
|
主 任 |
林润德 |
1961年9月-1962年9月 |
|
副主任 |
罗 涛 |
1960年7月-1961年8月 |
|
副主任 |
王 锡 |
1961年 月- 年 月 |
|
石路乡人民政府 |
乡 长 |
韦定昌 |
1958年1月-1958年8月 |
|
石路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
主 任 |
罗谋智 |
1961年6月-1962年9月 |
|
副主任 |
莫吉隆 |
1961年8月- 年 月 |
|
鹿寨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
主 任 |
罗思贵 |
1961年8月-1966年5月 |
|
副主任 |
徐代辉 |
1959年7月-1962年9月 |
|
鹿寨镇人民委员会 |
镇 长 |
罗思贵 |
1962年9月-1966年5月 |
|
镇 长 |
许业忠 |
1966年8月-1967年1月 |
(续表)
|
|
副镇长 |
徐代辉 |
1962年9月-1966年9月 |
|
副镇长 |
陈嘉光 |
1966年12月-1967年1月 |
|
龙城区 |
区 长 |
彭俊康 |
1962年9月-1966年8月 |
|
副区长 |
张远源 |
1962年9月-1966年8月 |
|
鹿寨镇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
主 任 |
蒋继灼 |
1968年3月-1969年12月 |
|
主 任 |
彭俊康 |
1969年12月-1971年1月 |
|
主 任 |
周增禧 |
1973年6月-1977年12月 |
|
主 任 |
张秀珍 |
1977年12月-1979年6月 |
|
主 任 |
陈 良 |
1979年6月-1980年11月 |
|
副主任 |
郭文忠 |
1968年3月-1968年6月 |
|
副主任 |
许业忠 |
1968年3月-1979年3月 |
|
副主任 |
梁宏祥 |
1971年1月-1972年3月 |
|
副主任 |
周增禧 |
1971年1月-1973年6月 |
|
副主任 |
陆炳华 |
1974年3月-1975年10月 |
|
副主任 |
黄汉堂 |
1974年3月-1978年1月 |
|
副主任 |
凡顺飞 |
1974年6月-1979年8月 |
|
副主任 |
关惠英 |
1975年9月-1980年1月 |
|
副主任 |
马天文 |
1980年9月-1980年11月 |
|
副主任 |
苏奇杰 |
1980年9月-1980年11月 |
|
鹿寨区公所 |
区 长 |
彭俊康 |
1966年5月-1966年8月 |
|
副区长 |
张远源 |
1966年5月-1966年8月 |
|
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 |
社 长 |
彭俊康 |
1966年8月-1967年1月 |
|
副社长 |
谢慧群 |
1966年10月-1967年1月 |
|
城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
主 任 |
韦彩应 |
1968年3月-1971年1月 |
|
主 任 |
彭俊康 |
1971年1月-1973年10月 |
|
主 任 |
王钧彪 |
1973年8月-1977年4月 |
|
主 任 |
徐运武 |
1977年4月-1980年6月 |
|
主 任 |
谢崇荪 |
1980年6月-1980年11月 |
|
第一副主任 |
何文高 |
1968年3月-1972年5月 |
|
副主任 |
彭俊康 |
1968年3月-1969年12月 |
|
副主任 |
廖泽渊 |
1972年4月-1974年3月 |
|
副主任 |
王钧彪 |
1972年11月-1973年8月 |
|
副主任 |
马天文 |
1972年8月-1975年5月 |
(续表)
|
|
副主任 |
蒋玉玲 |
1973年8月-1974年3月 |
|
副主任 |
廖东梅 |
1973年8月-1978年12月 |
|
副主任 |
徐运武 |
1974年3月-1977年3月 |
|
副主任 |
杨树宽 |
1974年9月-1980年11月 |
|
副主任 |
莫连胜 |
1974年11月-1976年10月 |
|
副主任 |
马天文 |
1976年10月-1977年3月 |
|
副主任 |
韦祖辉 |
1976年11月-1980年11月 |
|
副主任 |
李素荣 |
1978年12月-1979年7月 |
|
副主任 |
欧光武 |
1979年 月-1980年11月 |
|
城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
主 任 |
韦祖辉 |
1980年11月-1983年4月 |
|
副主任 |
李素荣 |
1980年11月-1983年4月 |
|
副主任 |
欧光武 |
1980年11月-1983年4月 |
|
副主任 |
韦世林 |
1980年11月-1983年4月 |
|
副主任 |
吴大光 |
1980年11月-1983年4月 |
|
城关区公所 |
区 长 |
韦松云 |
1983年4月-1984年9月 |
|
区 长 |
韦顶昌 |
1984年9月-1987年11月 |
|
副区长 |
李素荣 |
1983年4月-1984年10月 |
|
副区长 |
徐亚柒 |
1983年4月-1987年11月 |
|
副区长 |
韦尚华 |
1983年10月-1985年1月 |
|
副区长 |
练荣保 |
1983年4月-1987年2月 |
|
副区长 |
林润德 |
1987年2月-1987年10月 |
|
365bet开户平台 |
镇 长 |
陈 良 |
1980年11月-1986年1月 |
|
镇 长 |
廖建根 |
1984年12月-1990年1月 |
|
镇 长 |
秦鸾姣 |
1990年8月-1992年4月 |
|
镇 长 |
杨贵雄 |
1992年8月-1995年3月 |
|
镇 长 |
邓全武 |
1995年4月-1998年8月 |
|
镇 长 |
覃义和 |
1998年8月-2002年8月 |
|
镇 长 |
韦定锋 |
2002年9月-2006年8月 |
|
镇 长 |
朱燕文 |
2006年8月至今 |
|
副镇长 |
马天文 |
1980年11月-1983年4月 |
|
副镇长 |
苏奇杰 |
1980年11月-1983年4月 |
|
副镇长 |
何 平 |
1983年4月-1992年3月 |
|
副镇长 |
李素荣 |
1984年10月-1989年11月 |
(续表)
|
|
副镇长 |
余贵德 |
1988年7月-1990年9月 |
|
副镇长 |
杨贵雄 |
1990年8月-1992年8月 |
|
副镇长 |
孙国宫 |
1990年8月-1993年10月 |
|
副镇长 |
廖东辉 |
1992年4月-1997年7月 |
|
副镇长 |
韦福康 |
1992年8月-1996年6月 |
|
副镇长 |
丁锦洪 |
1996年7月-1997年7月 |
|
副镇长 |
何世生 |
1996年7月-1997年7月 |
|
副镇长 |
辛华均 |
1996年7月-2002年1月 |
|
副镇长 |
廖喜宁 |
1997年7月-2001年12月 |
|
副镇长 |
何怀耀 |
1997年7月-2002年7月 |
|
副镇长 |
邱经华 |
1999年7月-2002年6月 |
|
副镇长 |
黄振和 |
1996年7月-1999年5月 |
|
副镇长 |
陈少华 |
2002年6月-2006年8月 |
|
副镇长 |
黄维菊 |
2002年7月-2004年1月 |
|
副镇长 |
莫运银 |
2003年2月-2006年6月 |
|
副镇长 |
罗 冰 |
2003年2月至今 |
|
副镇长 |
陆双权 |
2006年9月至今 |
|
副镇长 |
张国胜 |
2006年9月至今 |
|
城关乡人民政府 |
乡 长 |
韦顶昌 |
1987年11月-1990年3月 |
|
乡 长 |
肖龙生 |
1990年3月-1993年4月 |
|
乡 长 |
韦克强 |
1993年4月-1995年3月 |
|
乡 长 |
黄菊芳 |
1995年4月-1997年8月 |
|
乡 长 |
覃纪雪 |
1997年8月-2001年4月 |
|
乡 长 |
韦爱云 |
2001年4月-2002年12月 |
|
副乡长 |
林润德 |
1987年11月-1988年7月 |
|
副乡长 |
徐亚柒 |
1987年11月-1993年11月 |
|
副乡长 |
杨作宽 |
1987年11月-1990年3月 |
|
副乡长 |
潘保平 |
1988年7月-1991年5月 |
|
副乡长 |
莫运高 |
1990年8月-1991年8月 |
|
副乡长 |
韦克强 |
1990年8月-1993年5月 |
|
副乡长 |
廖 奎 |
1992年4月-1995年3月 |
|
副乡长 |
黄菊芳 |
1993年5月-1995年4月 |
|
副乡长 |
毛学富 |
1993年5月-1995年3月 |
(续表)
|
|
副乡长 |
覃荣才 |
1993年9月-1997年8月 |
|
副乡长 |
温承全 |
1995年3月-1996年7月 |
|
副乡长 |
罗谋寒 |
1995年4月-1995年6月 |
|
副乡长 |
古彦麟 |
1996年8月-2001年12月 |
|
副乡长 |
侯茂芳 |
1996年8月-1997年10月 |
|
副乡长 |
覃华毅 |
1996年8月-1997年10月 |
|
副乡长 |
莫运银 |
1997年4月-2003年1月 |
|
副乡长 |
罗 冰 |
1999年2月-2003年1月 |
|
副乡长 |
陈志绘 |
1999年4月-2001年12月 |
|
副乡长 |
黄维菊 |
2001年4月-2002年7月 |
|
副乡长 |
徐 德 |
2001年4月-2002年12月 |
第五章 解放后政事纪略
第一节 清匪反霸
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以风卷残云之势直取广西。国民党华中军政长官公署长官白崇禧在撤离柳州前夕,有计划地遗留大批反革命残余武装,并招纳贯匪、流泯、地主恶霸势力,开展“大陆游击战争”,企图推翻新生的人民政权。镇境是臭名昭著的贯匪林秀山、林燕山的老巢,敌情社情十分复杂。潜留的股匪反革命气势一度十分嚣张,他们截断电话线、炸毁公路桥梁、抢劫运输车辆、袭击杀害下乡工作队员和农会干部,组织武装暴动大肆烧杀掳掠。
为巩固新生红色政权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境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人民解放军进行剿匪战斗,各村(街)普遍成立剿匪搜山组,全民动员捕捉散匪、潜匪;儿童团站岗放哨盘查过往行人;民兵封山、守路、设卡拦截逃窜散匪;妇女会逐个做匪属思想工作,促使土匪分化瓦解。同时开展反霸、镇压反革命活动。从1950年6月至次年初,大龙乡就公审镇压了顽固匪霸、血债累累的莫秀枚、肖同初等30多名,还宽大释放自新匪徒100余人。鹿寨镇亦公审处理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匪霸,其中汉奸维持会长、别动队长、谍报组长蔡老六(又名蔡万铭)、大匪霸林燕山和他的爪牙黄琦等先后被执行枪决。鹿寨镇还破获反动会道门“一贯道”1起,抓获道首7人,道徒200人。通过清匪反霸与镇压反革命,肃清了镇境的国民党残余势力,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第二节 抗美援朝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后,镇境各镇(乡)、村(街)普遍成立抗美援朝基层委员会,适龄青壮年踊跃参军,群众积极捐献、努力生产、厉行节约、支援战争。据口碑资料,镇境抗美援朝运动十分轰烈,各界人民、各阶层人士、中小学生政治热情高涨,人人踊跃捐献,超额完成筹资购买战斗机专户和其它武器专户计划。
1952年2月26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归国代表团代表周向樵、梁庆友和朝鲜人民军访华代表团代表龙城凤抵达鹿寨镇,向各界人民作报告,受到热烈欢迎。
从1950年11月至1953年1月,在朝鲜作战牺牲的鹿寨镇籍烈士有7人。他们是罗忠(人和街人)、邬贵有(对亭村人)、廖玉明(思贤村人)、陆永华(集益村人)、潘其深(大桥村人)、黄雄(大汾村人)。
第三节 土地改革
1951年2月,榴江县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在镇江乡志高村(今窑上村民委)、志远村(今大村村民委)进行土改试点,历时40天。工作组员进村后,与贫雇农同吃、同住、同劳动,在贫苦农民中间扎下根,随即分4个阶段开展工作:宣传动员,扎根窜连;建立农会,对地主恶霸开展斗争;划分阶级成份;没收地主财产,征收富农出租之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贫雇农。
1951年6月鹿寨县成立,同年10月县人民政府派出工作队在第五区龙田乡(今龙田村民委)、思贤乡(今思贤村民委)进行土地改革试点,试点按照“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进行,通过没收、征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及部分财物,分给无地或少地的贫困农民,使封建土地所有制变为个体农民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试点至同年11月结束,随后在全县范围铺开,至1952年7月上旬结束。同年8月,又开展复查工作。
第四节 整风反右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党内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以期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的一种政治局面。广大干部群众、爱国人士和知识分子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不少批评与建议。同年6月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此后,反右派斗争与整风运动一起进行,重点在镇(乡)直机关和教师队伍中进行大鸣大放。当时由于对阶级斗争和右派进攻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错误地将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当成敌我矛盾处理,造成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致使一些敢于提意见的基层领导、干部、知识分子被错划为右派,蒙受冤屈,造成不良后果。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遵照中央指示,已全部平反纠正。
第五节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
1958年5月,中共中央八届二中全会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同年6月,镇境按照上级布置开始开展“大跃进”运动,层层“打擂台”,脱离实际地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高速度,不断大幅度地盲目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虚报成绩放“卫星”。1958年8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共县委会、县人委决定大办人民公社,将全县16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及圩镇居民转为22个人民公社。当月底,全县一哄而起,“实现”了人民公社化。随着人民公社化的进展,当年11月3日红旗人民公社(含城关、鹿寨镇)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原则,叫“一大二公”,实际上是“一平二调”,刮“共产风”。所谓“大”就是将原来几十至上百户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几百至上千户的人民公社,先是一乡一社,后改为二、三乡一社。所谓“公”就是将几个至十几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农业合作社合并后,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实行部分供给制,实行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造成原来各个农业合作社之间、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社员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都收归社有。在大办钢铁、兴修水利、办农(林)场、公共食堂、百头猪场等过程中,公社经常无偿调用生产队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调用社员的房屋、家具,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不良后果。
连续两年多的“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五风”(浮夸风、共产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特殊化风)严重泛滥,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被严重挫伤,工农业生产连续滑坡,加上自然灾害,市场物资奇缺,物价飞涨,人民群众生活极度困难。1959年末开始,镇境与各地一样出现浮肿、干瘦、妇女子宫脱垂等非正常疾病;1961年达高峰期,并出现非正常死亡问题。公社组织力量抢救治疗病人,拨出专款及油、黄豆、食糖、粮食等物资投入抢救。
第六节 整风整社
1960年12月中旬,中共县委会召开全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和柳州地委关于整风整社部署,并决定以龙城(城关)人民公社为试点。参加试点的工作队员共351人,其中县委书记3人,区级干部64人。试点工作分步进行:第一步从安排生活入手,召开群众大会宣传贯彻政策,形成群众性的鸣放高潮;第二步兑现政策,干部作检讨(同时召开公社社员代表大会)解决公社和公社以上机关的“五风”问题;第三步整顿组织,纯洁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各种制度,落实1961年生产“三包”任务。1961年1月17日试点结束,随之分批在全县铺开整风整社运动,鹿寨镇人民公社列入第二批于同年2月至3月进行。通过整风整社,纠正了“五风”,特别是“共产风”,把“一平二调”社员的房屋、家具、牲畜、家禽和集体的土地、财产进行赔退,原物在还物,原物不在赔钱。同时还落实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的方针政策。
第七节 “四清”运动
1963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作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纲领性文件。镇境根据中共县委会的部署,于下半年抽调干部配合县工作队进村宣传贯彻,其工作步骤与做法是:第一步宣读中央文件,扎根串连,组织阶级队伍;选择培养根子,广泛开展忆苦思甜运动,以生产队为单位成立贫下中农小组。第二步搞好“四清”(即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解决干部“四不清”与参加劳动问题。
1965年1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规定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今后一律称“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同年8月1日,由来宾、鹿寨、忻城、金秀4县和自治区、地直机关以及解放军指战员3400多人的“四清”工作队集中鹿寨学习,8月23日入村(街),在全县范围内铺开“四清”运动整个运动进程大体分为两大段:第一大段是大“四清”,中心是解决敌我矛盾,斗倒新老“走资本主义当权派”;第二大段主要进行组织、思想、生产三大建设。运动在“左”倾思想指导下,将包括区、镇领导在内的一批农村基层干部列为打击对象,被错误处理(直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全部彻底平反)。1966年9月底,“四清”运动结束。
第八节 “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5·16通知》),号召全党“高举无产阶级革命的大旗,批判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镇境当时尚处“四清”运动中,遵照上级指示将“四清”纳入“文化大革命”进行,由“四清”工作队指导运动。8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镇境各机关、学校、厂场、街道、农村广泛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批判“三家村”和“资产阶级在文化战线的黑人物”,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上开展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活动,一大批珍贵文物遭到破坏。同时镇境各中学纷纷组织红卫兵组织,机关、厂矿、街道、农村先后成立造反组织,进行串连活动,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揪斗“四清”工作队,进而批判各级领导干部。1967年1月27日晚,由23个群众组织组成的鹿寨革命造反联合兵团夺权行动委员会,夺了中共县委会和县人委会的权。随之中共鹿寨镇和城关人民公社党、政机关亦被冲击夺权。夺权后,造反派之间围绕夺权与反夺权问题开展激烈争论,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和行业停工、停产、停课,分别集会对一些领导干部横加罪名,进行批判斗争,挂牌游街,全镇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1967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根据广西军区指示,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鹿寨镇和城关公社人武装部相应成立“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镇境各项工作。同年下半年各造反派组织因夺权观点不一致和“支韦打伍”或“打韦支伍”(指当时广西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和区党委书记伍晋南),逐渐分成两大派对立的群众组织。支韦者属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支伍者属广西4·22造反大军(简称“4·22”)。镇境内的两派群众组织围绕支韦或打伍的问题展开无休止的争议,开始由大字报、大辩论互相攻击,发展至互相抓人,展开武斗,造成流血事件。同年12月2日,城关公社鹅洲大队(今鹅洲村民委)民兵武器被劫。
1968年3月,鹿寨县革命委员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成立,接着鹿寨镇和城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同年8月至9月间,镇境和各地一样掀起向所谓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的高潮,大抓所谓叛徒、特务、反共救国军、牛鬼蛇神、坏头头游街批斗。被乱打死亡、乱打伤残事件时有发生。10月后,镇境和全县各地一样开展“革命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组织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学校、医院。年底始发动知识青年到农村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干部则到“五、七”干校劳动锻炼。
1969年冬至次年4月,镇境通过整党建党,进行“吐故纳新”之后,柳州专区整党建党领导小组于4月批准恢复成立中共鹿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和中共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接着各生产大队和公社直属单位党支部也相继恢复成立。
1970年以后,主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农业学大寨”、割“资本主义尾巴”等运动。由于批判自留地商品化,生产队发展多种经营被视为“资本主义”倾向;社员自留地种经济作物被强行拔掉;社员扩大开荒的自留地与零星种植的果树被收归集体所有;甚至养鸡数量也限制在几只之间。一些被视为有“资本主义倾向”的社员被集中到公社、生产大队“办班”,进行“斗私批修”。为此造成了物质缺乏、市场萧条。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
第九节 拨乱反正
“文化大革命”10年给镇境干部群众带来深重灾难,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为清除“左”的影响,1980年后,中共鹿寨镇、城关人民公社委员会分别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举办了多次党员学习班,使广大党员从思想上提高认识,遵照党中央实事求是的方针,拨乱反正,把工作重点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了清除历次政治运动给人们心灵上制造的创伤,调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鹿寨镇、城关两人民公社都成立了“落实政策办公室”,平反冤假错案。首先给在整风反右时被错划的“右派分子”全部平反;接着又按有关政策,对“四清”运动中被错划为“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新“四类”、有严重资本主义倾向、牛鬼蛇神给予纠正。1983年,两公社分别成立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着手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在广泛开展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文化大革命”中的违法人员登门向受害者或家属赔礼道歉,做好愈合工作。同时,对非法打人致死凶手及有关主要责任人员进行查证、定案、处理。通过拨乱反正,镇境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之中。
第十节 改革开放
改革农村经济体制
从人民公社化以来,农村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的指导下,以“大集体”的模式长期存在,这种“大锅饭”式的经济体制严重束缚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发展生产。1980年,镇境各公社党委会、革委会根据中央政策精神,在农村推行包工联产计酬责任制,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当年有部分生产队开始实行“小包工”、“三包一奖”、“五定一奖”等办法,少数生产队实行“联产到劳”,相当部分生产队还在等待观望。1981年冬,镇境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队下村,根据群众意愿,建立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在推行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向群众广泛宣传“三个不变”(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方向不变;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变;坚持建立生产责任制和责任制形式多样化不变),和弄清“四个界限”(划清责任制与所有制的界限,明确推行责任制不是改变集体所有制;划清分包责任制和分田单干的界限,明确分包责任田是集体生产的承包形式,不是分田单干;划清集中劳动与分散劳动的区别,明确分散劳动是劳动方式,不改变集体经济性质;划清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两级分化的界限,明确共同富裕不是一拉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会带来两级分化)。通过艰苦细致工作,解决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使生产责任制在镇境得以建立。1984年至1985年,镇境全面落实延长土地承包期15年的政策,1995年又落实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政策,给农民心中有“定心丸”。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的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在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后,鹿寨镇、城关乡党委、政府逐步引导农民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走集约化生产经营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发展乡镇企业和工商个体户 80年代以后,历届党、政领导班子重视乡镇企业和工商个体户的发展工作,鼓励经济能人“洗脚上田”、“穿鞋进城”、兴办企业或从商做生意,亦鼓励扶持就地发展,从根本上改变那种农民种田生产粮食的单一经营格局。90年代中期以后,“兴工强镇、兴商活镇”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投资环境更为优良。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各项经济指标年增长速度均在10%以上,2004年全镇营业收入75347万元,总产值61573万元,税金1741万元,利润3648万元,固定资产投入3250万元,工业产值34100万元。至2004年底,全镇工商个体户总数为3081户,其中采矿业8户、制造业268户、建筑业23户,运输业37户、商业批零1894户、住宿餐饮477户、服务业374户。
发展糖料蔗 镇境种植糖料蔗历史悠久,鹿寨黄糖片从清代至民国就驰名于省内外,经香港转销外国市场。1964年鹿寨糖厂投产后,中共县委会、县政府号召大力发展糖料蔗生产。从1966年至1980年,镇境平均年产糖料蔗为30463吨(其中城关平均年产25229吨、鹿寨镇平均年产5234吨);城关最高产量年度为1972年的39796吨,鹿寨镇为1973年的8944吨;城关最低产量年度为1968年的12321吨,鹿寨镇为1966年的2537吨。据口碑资料,70年代以前糖料蔗生产科技含量低、资金投入少,一般亩产在2吨左右,据此推算镇境平均年有蔗面积约1000多公倾。在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糖料蔗生产一度大起大落,其中原因之一是个体农民零星分散经营形不成规模,应对市场风险能力不强。为此镇境通过调整农业机构,对已分包到户的旱地实行连片开发种植糖料蔗,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可跨村承包开发;对种糖料蔗专业村、专业户修筑蔗区公路、机耕路、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在确保粮食稳定高产的前提下,鼓励腾出部分水田种植糖料蔗;同时还引进高产优质新品种,加大科技投入。通过集约化生产经营,巩固了波井、黄皮、新胜、鹅洲等老蔗区,发展了独羊、龙坪、大河、大村等新蔗区,涌现出一批专业村、专业大户,使糖料蔗成为镇境的主要经济支柱之一。2003年全镇糖料蔗种植面积2274.07公顷,平均亩产4.8吨,总产量达16.37万吨。2004年全镇糖料蔗面积2266.67公顷,由于受旱灾影响产量降低(平均亩产3.4吨),总产量为11.56万吨。
发展水果生产 在实行改革开放以前,镇境水果均呈零星分布状况,未能形成规模。据1971年至1980年统计,镇境10年各类水果总产量仅仅609.70吨(其中城关428.30吨、鹿寨镇181.40吨),平均年产水果仅仅60.97吨。在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镇境水果生产有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在1995年至1997年的造林绿化达标大会战中,镇境把集约经营发展水果生产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大事来抓。90年代后期,镇境按照中共县委会和县政府布置,加大了水果生产的扶持力度,至2004年,全镇有水果总面积1095.73公顷,投产面积855.33公顷,年总产量达12100吨,比1971年至1980年的10年总产量还多11490.3吨。同年还在波井、角塘、大村、十里亭小康村、石路、独羊、大河等村实施水果低产改造466.67公顷,在角塘、知青农场、十里亭小康村、波井、大河等村建立高标准果园233.33公顷,还分别在十里亭小康村、角塘村建立6.70公顷无公害脐橙和16.67公顷的无公害碰柑生产基地。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镇境水果不但畅销周边邻省,还走出国门远销越南等国家。水果已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发展蔬菜生产 历来镇境城区人口集中且众多,城区内和近郊部分农民有种蔬菜上市交易的习惯,但一直呈零星分布状况,绝大多数地方的水田单一的种植粮食,冬闲田没有得到充分利用。90年代中期,中共鹿寨县委会和政府决定把蔬菜生产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项目来抓,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活跃城市市场。镇境在巩固新胜、县农场(十里亭小康村)等蔬菜生产基地的同时,要求各村民委把蔬菜作为一季生产来抓,鼓励有条件的村和有能力的人发展成为蔬菜生产专业村、专业户。由于镇境属南亚热带向中亚热过渡地带,十分适宜蔬菜生长,且镇境交通十分便利,因而鹿寨蔬菜渐在柳州、湖南、湖北、上海、广东、深圳等省(市)市场形成品牌,享有声誉。2004年,全镇蔬菜种植面积达3253.33公顷,总产量达61108吨。
发展桑蚕生产 镇境桑蚕生产是根据中共县委会和政府关于“近抓桑蚕、蔬菜,远抓水果、尾叶桉”的工作思路,于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列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项目之一。在90年代,镇境虽有少数村农民种桑养蚕,但面积不大、产量不多。面对国内外茧丝市场前景看好和国内“东蚕西移”的发展态势,镇境重点在大村、窑上、思洛、波井、新村、大良、龙田、角塘、思贤、新胜10个村民委大力发展种桑养蚕,至2004年末,全镇有桑园(田)面积867.33公顷,蚕茧年产量为1271吨。镇境和周边乡镇种桑养蚕的大发展,吸引了外来投资商,目前镇境有生产干茧的华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白厂丝的贵盛茧丝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三协天然植物色素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了工、农共同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发展畜牧业生产 镇境农村畜牧业主要是猪、牛。过去农户养猪主要是为过年自用和换取零用钱,养牛主要是为解决农用劳役,故形不成产业。80年代以后,大力提倡商品猪、牛生产,90年代以后又鼓励扶持规模养殖大户,至21世纪初,镇境在大村、新村、思贤、鹅洲、十里亭小康村等地实施良种肉牛产业开发示范工程项目,使之形成了镇境国道线商品肉牛产业带。同时商品猪饲养专业户也在稳中有升,2004年全镇有50头以上专业户45户,其中100至250头之间有2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