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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文化 卫生 体育

发布日期:2009-08-18 来源:鹿寨镇党政办公室

 

  

  第一章 文化艺术

  

  

  第一节 机构 组织 设施

  

  解放前,镇境没有专门文化管理机构,文化基础设施简陋。但城区民间文化娱乐活动较为活跃,多由商会、行业会(如屠宰行业的八座会)、寺庙、赌场等民间团体筹资操办;亦有由镇公所牵头,各户乐捐操办。早在清乾隆年间,鹿寨堡就建有古戏台,为每年祭祀、祭祖、举行“会期”时供演戏用。40年代后期,镇境主要文化设施有可容纳1000多名观众的剧院(建在现县卫生局一带),是雒容、中渡、榴江三县唯一的剧院。属今镇境的镇江、吉善、大龙三乡基本没有文化设施,文化娱乐活动甚少。

  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群众文化工作,设在镇境内的县、镇(乡)文化机构不断完善,组织、设施不断充实,文化娱乐品位不断提高,特别是八十年代以后,群众文化活动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文化馆

  鹿寨县于19516月成立后,即建立县人民文化馆,馆址在鹿寨镇老剧院内(现县卫生局一带),设有图书室、阅览室、娱乐室等。1959年改称县文化馆,1971年改称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站,1973年恢复称县文化馆至今。19796月,县文化馆迁至鹿寨广场新址,主要文化设施有文化综合楼一栋,鹿寨大剧院一座,县城文化中心一处。2001年鹿寨广场拆除重建为文化广场,县文化馆暂迁现县老干局综合楼。2003年园林式的多功能文化广场竣工,其中重点项目鹿寨县人民会堂是集文艺演出、群众文化娱乐、商贸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建筑,县文化馆迁址至此。

  文化站

  城关乡文化站、鹿寨镇文化站建立于1978年, 20031月合并为鹿寨镇文化站,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镇群众文化工作。初时工作人员属聘用性质,隶属于文化部门,工资由县文化局支付,业务由县文化馆辅导。90年代,工作人员转为干部或合同制工人,改隶属于镇(乡)政府。

  图书馆

  县图书馆原为县文化馆图书室。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图书事业的发展,70年代后期成立县图书馆至今。初时馆址设在鹿寨镇老剧院内,1979年迁至鹿寨广场新建的图书馆综合楼。2001年鹿寨广场拆除重建,县图书馆暂迁现县老干局综合楼。新图书馆大楼列入新的文化

广场建设工程项目之一,2005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县文物管理所

  70年代之前,文物工作由县文化馆兼管。80年代初期,成立县文物管理所,所址在镇境城区西闸街原县文化馆旧楼。90年代末期,在旧址新建综合楼一栋,设有展厅、办公室、仓库等。

  县文工团

  该团前身为196510月成立的县农村文化工作队,19694月更名为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84年更名为鹿寨县文工团至今。

  工人文化宫

  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原设在鹿寨广场,90年代中期迁至政军路现址。现工人文化宫原为县城文化中心,由鹿寨镇和县文化馆于1983年创建,共有文化娱乐场地8000多平方米,是当时柳州地区规模最大、档次最高、活动项目最多的园林式文化中心,主要设施有歌舞厅、小剧院、溜冰场、录像室、哈哈镜室、阅览室、儿童游乐室、展出画廊等。90年代中期,县政府将县城文化中心划拨给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亦从原址迁此。

  农村俱乐部

  1954年,县政府大力提倡在农村建立俱乐部。当时镇境城乡人口较多的街道、村屯以及行业工会普遍成立了俱乐部。各俱乐部大多办有业余文艺团队、图书室、扫盲识字班、山歌组等。1965年冬开展“四清”运动,统一撤销俱乐部组织。

  文化室

  1965年,镇境鹅洲大队率先创办农村文化室。县“四清”工作团组织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鹅洲经验。随后,镇境各地普遍在原俱乐部的基础上创办文化室。文化室主要组织农民(居民)学习毛泽东著作,开展文艺活动。70年代初期,各文化室陆续停办。80年代以后,一些文化室又恢复,活动内容有排演文艺节目、山歌演唱、科技宣传等。

  业余文艺团体

  鹿寨镇业余桂剧团 该团前身为鹿寨堡“宾贤乐桂剧团”创建于民国十四年(1925年)。启蒙师傅是湖南人魏凤廷,他对湘、桂剧各行当唱做的基本功底扎实,生、丑、净、旦十分精通。在广东商号捐助和赌场抽头支持下,热心桂剧的鹿寨青年历练两年,形成了一个相当完好的桂戏班子。其后,魏凤廷的师傅蒋荣光又到宾贤乐传艺,使演员得以进一步深造。锣、鼓、弦、瑟等更富特色。当宾贤乐技艺学有所成后,鹿寨堡商会筹巨资派人专赴广州购置了全新戏服道具等。宾贤乐所上演的均为传统名剧,当时曾轰动远近,应邀到柳州等地演出。1950年,宾贤乐演变为鹿寨镇业余桂剧团至今,除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止活动外,业余排练演出活动持续不断,该团一代又一代的业余艺人为传播桂剧艺术和丰富一方群众文化生活做出了艰辛努力和热情奉献。

  

鹿寨镇业余京剧团 该团前身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创办的“颂颂平(京)剧社”,该社由鹿寨镇40余名业余京剧爱好者组成,采用桂林市逸社编印的教材,学习京剧的唱、做、念、打和眼、手、身、步等基本功。次年春,适逢鹿寨镇剧院落成,剧社作了首场公演,赢得观众的好评。解放初期,该社演变为鹿寨镇南市街京剧组,后又更名为龙城公社业余京剧团。1979年冬改称鹿寨镇业余京剧团至今,该团老艺人注重对年轻一代的培养,经常参加各项群众文艺演出活动。

  

  广乐社 该社成立于199771日。由机关、事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和个体户以及学校师生40多人组成,其中8人是广西音乐协会会员。《社章》规定,以弘扬祖国民族文化,自娱自乐、修心养性、互教互学,积极参加地方群众性演出活动为宗旨。该社购置有多民族演出服饰、舞台音响灯光,配备有电子琴、钢琴、爵士鼓、古筝、各种胡类、各种笙等乐器60多种。演出以歌舞、音乐为主。该社有多人多次在历届县级文艺大赛中获奖,亦有歌手在地区级大赛中获奖,有一家庭还在地区级家庭才艺大赛中获奖。该社除每年都积极参加县城举办的春节、国庆、欢送新兵文艺演出活动外,还积极配合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演出活动,并到本县部分乡(镇)、柳州市、柳江县、古亭山开发区等地巡回演出。此外有的社员为弘扬民族文化,还采取办班形式,招生传授古筝、二胡、葫芦丝、独弦琴等民族乐器技艺。

  业余彩调团 清至民国,柳州、永福等地彩调班子常到鹿寨堡演出,深受城乡群众欢迎,为彩调艺术的传播打下了基础。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彩调艺人谢子成到镇境脚板洲村设馆授徒,这是镇境农村成立彩调班子之始。据口碑资料,镇境的大元、思义、甘洲、思贤、屯连、大汾、黄班、查比、鹿鸣、三柏、石鼓、寨上等村(街)的彩调班子均创办于30年代至40年代之间。解放后,镇境业余彩调团更是有所发展,演出活动亦十分活跃。80年代中期,县、乡文化部门在波井(今鹿寨镇波井村民委)办文明村试点,通过大办彩调队,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后中共县委在该村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自治区、地区文化部领导也到会指导。

   

  

  第二节 民间艺术形式

  

  戏曲

  说书 旧时镇境城区常有外来说书艺人,至民国初年本镇始有说书艺人。说书场所可随处设置,但多在寺庙或赌场周围,小桌上备清茶一壶,惊堂木一块,说书艺人应听众点讲艺目而收钱。艺目很多,如《刘伯温烧饼歌》、《正德皇梅龙戏凤》、《乾隆皇下江南》、《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等等。

  

渔鼓 民国时期,有专门在城区沿街卖唱渔鼓的本地民间艺人,也有自娱自乐的爱好者。由于渔鼓曲词通俗易懂,曲调悠扬舒情,所以深受群众欢迎,                         解放后,对渔鼓的典调和表演形式作了改革,通过推存出新使之更具生命力,常有文艺团队以渔鼓的形式登台演出,配合宣传政府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等。

  

  文场 古往今来,不少业余文艺爱好者都十分喜爱这种自娱自乐形式。在春节、中秋节等民间节日,或在大家欣喜之时,这些爱好者便闲聚一起,摆下琴台,操起弦管细乐,边弹边拉边唱。同时还互教互学,大家孜孜不倦,意在修心养性。文场有月调、南调、丝弦和滩黄4大调。文场的唱词是经过千锤百练的五言、七言绝句或五言、七言律诗或排律,词句十分优美。

  桂剧 早在清代,各地桂剧戏班常到鹿寨堡演出。民国七年(1918年)、 民国十四年(1925年)鹿寨堡先后成立“集贤堂”“宾贤乐”业余桂剧社,其中“宾贤乐”办社持续数十年不间断,深受群众爱戴和欢迎。解放后,5060年代初期,桂剧在镇境处于繁荣兴旺时期,后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大伤元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桂剧逐步得以恢复。由于桂剧的曲牌较复杂,唱、做、念、打又有一套严格规定,学习难度很大,故众多青少年都对桂剧难以接受。虽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但艺人们仍十分热心于桂剧在鹿寨的传播,至今演出活动不间断。

  京剧 民国时期,常有外地京剧戏班来鹿寨演出,培育了一批京剧业余爱好者。从30年代末起,一些爱好者常聚集作京剧清唱来自娱自乐。民国三十六(1947年)鹿寨镇颂颂平(京)剧研究社成立,有社员40余人。解放后,该社演变为鹿寨镇业余京剧团。老艺人们热心于弘扬京剧培育后人,其中谢启华先生一家三代热衷于京剧活动,其孙谢德兴和同学杨艳于90年代后期被招为北京戏曲学院学生,曾到中南海为中央领导人作过专场京剧演出,受到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等领导人的接见。

  彩调 在镇境,特别是在农村,彩调为大多数群众所喜闻乐见,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彩调唱腔优美动听,表演形式新鲜活泼,道具简单,对演出场地要求不高,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活力。历来是各村(街)业余文艺团体所喜欢的主要民间剧种。

  舞蹈

  解放前,镇境城乡时有游神、打醮等民间活动。在活动中,师公常作跳神之舞,其动作表现与民族习性、信仰、风俗、生产、生活等方面都有密不可分的渗透关系,这对传播民间文化,在客观上有一定的娱乐效果。

  舞龙 舞龙是最为隆重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之一,解放前的舞龙形式有三种。一是在春节或其它盛大活动才舞的看龙,看龙的龙珠、龙头、龙身、龙尾先用竹篾扎好架子,而后在架子上裱稀纱棉纸,还要刷上胶水。然后用长布将龙头、龙身、龙尾连接并绘描涂色而成,龙珠一般安装电池、电珠让其发光闪亮。一条龙全长11节至21节不等(每节由1人挥舞)。此外还要制作牌灯、抬阁、挺马等等。牌灯框架用上等木料制作,轻巧玲珑,裱以稀纱,内装照明灯具,外配铜铃和响钱,使其上下振动时音响悦耳。抬阁一般为巾帼英雄穆桂英或偶像麻姑妹,挺马一般为“三英战吕布”、“斩三妖”之类的传说故事。看龙多由江西会馆包办;牌灯、抬阁、挺马多由广东会馆操办。每当舞看龙时,狮子、猕猴、大脸、小脸或开路或维持秩序,前呼后拥阵容壮观。在舞龙表演的同时,还穿插牌灯表演,16对牌灯代表着32块骨牌的天、地、人、和、梅长、板、斧、四六、么六、么五、三鸡、六弓、扎九、扎八、扎七、扎五,扛灯牌者依序列队,每当“洗牌”令下时,队列跟着锣鼓声响的变化而有序不紊的变换各种阵势,场面盛为壮观,气势十分雄伟。二是在大灾疫病流年之年才舞的草龙,草龙的龙珠、龙头、龙身、龙尾都是用禾蒿扎成。在开始舞草龙的前几天,家家户户需大搞环境卫生,统一烧菖术。舞龙时,前后伴随着化妆成钟馗、阎王、无常、牛头、马面、夜叉、判官、小鬼等等的人群。草龙在紧锣密鼓声中,在众人阵阵高喊“杀”声中,勇往直前地迅速前进。草龙途径之处,各住户以最快速度点燃鞭炮,意为驱赶魑魅魍魉,以求平息瘟疫祈求平安。三是旧历正月十三至十五舞滚龙,活动多由各寺庙联合操办,舞龙者多为30多岁上下的青壮年。舞龙者上身赤膊,头戴竹甲帽,他们或尽力挥舞或直立不动或蹲矮身躯,任由人们点燃鞭炮掷往他们身上,甚至任由人们将点燃的鞭炮在他们身上淋撒。而舞滚龙的勇者必须咬紧牙关,忍受鞭炮焰火的灼伤和硝烟的窒息,只要鞭炮还在响,滚龙是不能撤走的,否则会被人们贬笑为“菜龙”、“跑龙”。舞滚龙者要按规定不能自己动手拍打身上燃烧着的鞭炮或躲避,但亦有“猕猴”、“大脸”、“小脸”用葵扇或腰带帮忙拍去落在他们身上的成串鞭炮。舞滚龙的酣战在每年的正月十三至十五的晚上进行,到正月十六上午方可烧龙升天。解放后,鹿寨镇仍保留舞龙传统习俗,但草龙、滚龙已被革除。舞龙活动在盛大节日虽时有表演,但牌灯、抬阁、挺马的阵容已作了很大改革,仅舞狮、猕猴、大脸、小脸等依然伴随其中。

  

舞狮 舞狮是镇境城乡民间传统文化活动之一,除解放前的战乱年代和解放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每逢春节和重大喜庆活动,均有舞狮习惯。常见的狮子均用竹篾扎成狮头形状,用棉纸糊若干层,然后涂色绘画而成,狮身以布制作,狮嘴可张可合,眼睛可眨动。舞时,一人掌狮头,一人弯身在后摆狮尾。表演时,有单狮独舞,亦有双狮(群狮)共舞,有的狮队还附有武术表演。

  

  山歌

  山歌在镇境,特别是壮族聚居区源远流长。人们喜欢用山歌来抒发思想感情,从男女爱情到礼仪习俗,从生产、生活到时政、农事,从娱乐到教育等等,几乎都可以用山歌来表达。山歌多为男、女对唱,一般每段为74句,第24句尾必然押韵,每段表达一个意思。按其内容,形式的差异而划分,可以分为劳动歌,时政歌、风俗歌、情歌、生活歌、历史传说歌等等。旧时的大型唱山歌活动,多见于正月、三月三、八月十五等民间传统节日和民间婚嫁、丧葬等礼仪活动。地点可在村寨举行,也可到山上进行,镇境思洛村民委东部有一山岭,就因人们常到此对唱山歌而取名“唱歌岭”。在日常生活中,两人对歌或小型的唱山歌活动,随时随地都可随意进行。解放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歌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得到了改革和发展,山歌登上了大剧院和文化广场的大雅之堂。每逢圩日或重大节日,各路歌手和众多听众都云集文化广场尽情放歌,此外,歌手们还常配合形势,把政府中心工作编成山歌,在城乡广为传唱,产生了一大批以时政为内容的新山歌。

  

附,计划生育山歌。如:

  

  高山打鼓远闻声,

  唱首山歌众人听;

  政通人和世道好,

  计生国策得人心。

             

  两个生产一起抓,

  一个减来一个加;

  稳粮抓钱奔小康,

  人口生产控制它。

  

  独生子女一枝花,

  多儿多女累坏妈;

  不信你看鸡带仔,

  一天到夜四处扒。

  

  计划生育就是好,

  单株种好也丰收;

  家中只有花一朵,

  能引蜜蜂飞满楼。

  附,宣传富民政策。如:

  哪里有花哪里香,

  哪里有风哪里凉;

  哪里承包哪里富,

  哪里山河换新装。

  

  

  富民政策是源头,

  幸福生活水长流;

  学习理论争致富,

  好比端阳赛龙舟。

  附,宣传学习邓小平理论。如:

  马恩列斯一条龙,

  一直传到毛泽东;

  马列主义大发展,

  全靠小平立大功。

  

  小平理论是旗帜,

  党的路线要牢记;

  发展经济硬道理,

  富强跨入新世纪。

  

  四项原则要记牢,

  党的领导第一条;

  社会主义迈大步,

  风吹雨打不动摇。

  

  小平理论是瑰宝,

  建设祖国离不了;

  先富起来帮后富,

  同走富裕康庄道。

  

  故事、传说

  镇境城乡民间流传着许多美丽动人的故事和传说。60年代中期以前,农村文化生活比较贫乏,民间故事、传说是重要的文化生活之一,因而传播面广,具有较强的生命力。“文化大革命”把民间故事、传说作为封、资、修加以批判,造成民间故事、传说频近失传。80年代中期,文化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民间故事、传说的搜集整理工作,编印《鹿寨县民间故事集》,在入集的故事、传说中,不少源于镇境民间。如:

  姑娘山 鹿寨镇城西南约四公里的地方,有一座青苍苍的石山,足像个少女在吹笛。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姑娘山。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仙女,每当月亮出来的夜晚,她就沐浴着清丽的月光,坐在山顶上吹笛子。悠扬的笛声,在夜空里荡来荡去,使人听了会忘记一天劳动的疲劳,觉得轻松、爽快。天旱,仙女就把笛子变长,一头插进银河,一头对着山脚,水就从笛孔里淙淙地往田里流淌。一夜功夫,周围几百里的田地都灌得饱饱的,山脚下的黄崩等十多个村子,年年丰收,家家欢乐。

  

  可惜,好日子过不久,就给一个土司破坏了。他想独占仙笛,以便掌管这片田地。

  那晚,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正坐在月光下乘凉,聆听悠扬的笛声。突然,笛声消失了。月亮也给黑云吞没了,大地变得黑沉沉的。紧接着,轰隆一声巨响,地动山摇……

  第二天,人们传开了——昨夜,土司带着百多个喽罗,趁仙女正用幽雅的笛声给人们冲洗疲劳的时候,猛扑过去抢仙笛。可是,仙女却变成了石人,仙笛变成了石笛。

  怪得很,当土司下山时,天黑得伸手不见掌。他们摸黑下到山脚,离黄崩村不远时,仙笛射出一缕白光,山上黄泥崩下来把这群豺狼压死了——黄崩村由此得名。

  从那以后,姑娘山周围的那片田地,十年九旱,家破人亡,虎狼进村伤人是常事……

  直到解放后,祖祖辈辈盼望的“仙笛”出现了。月夜,那淙淙的音响在姑娘山周围荡漾;朝阳升,它又像彩带似地绕着姑娘山,由东向西飘去,长达数十里。

  呵,美丽的姑娘山!

  现在,我们顺着那金灿灿的彩带——石榴河,可以看到那一望无边的肥沃稻田,听到那仙笛的鸣响——石榴河的歌唱。(搜集整理:廖学敏)

  

  

  第三节 图 书

  

  图书发行

  解放前,镇境无专营图书的店铺。19516月成立新华书店鹿寨镇分销处;195210月,分销处改称新华书店鹿寨支店(后又改称鹿寨县新华书店),负责图书发行业务。80年代以后,图书发行政策逐步放宽,除中、小学生课本由新华书店发行渠道不变外,其余各类图书发行进入市场轨道,镇境城区出现一批个体户专营书店。

  图书阅览

  19517月成立县人民文化馆时,即设有图书室、报刊阅览室,这是镇境公共图书阅览场所之始。19774月县图书馆成立后,图书阅览室进一步规范,作为公益事业对外实行开馆,受到广大读者欢迎。此外,镇境内的一些自治区、县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亦设有图书阅览室。镇辖各社区、村民委亦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办有图书室,图书多为时事政治、农业科学技术类。

  

  

  

  第四节 影视 广播

  

  电影

  民国时期,镇境内无专门电影院,无放影设备。广西省府电影队曾到鹿寨放过无声电影。解放初期,解放军电影队和广西省电影工作队经常在镇境巡回放映电影。19557月,广西省电影工作队21分队改编为鹿寨县电影队。195811月,红旗人民公社在太和街广东会馆旧址新建红旗人民电影院,1959年初建成投入使用,有座位960个,配备35mm放映机。1961年后,鹿寨镇红旗人民电影院改隶属于县,改称“鹿寨县人民电影院”。从解放初期到“文化大革命”,县电影队常年深入各村屯为农民巡回放映。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各生产大队普遍成立电影队。80年代后,随着电视的普及,农村电影队活动渐渐中断。19854月,鹿寨县人民电影院拆除新建,19879月竣工,新影院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放映前厅为三层平顶楼,放映厅有880座位,小投影厅有软座100个,放映机为松花江5501型。

  录像投影

  80年代初,鹿寨镇文化站、城关乡文化站和一些单位及个体户相继购置录像机、投影机,开设经营性质的录像投影厅(室)10余个。90年代后,群众文化活动形式不断增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录像投影成了众多城乡居民的“家庭影院”,加之文化部门加强对经营性质的录像投影厅(室)的整顿和管理,因而经营性质的录像投影厅(室)陆续淘汰。

  广播

  1952年县成立收音站。1954年县收音站在镇境城区范围架设广播线路约1公里,挂喇叭30多只。19568月撤县收音站成立县人民广播站,网路喇叭有所增加并向城区四周农村幅射。196911月鹿寨镇和城关乡分别成立广播站,20031月两站合并为鹿寨镇广播站。镇境城乡在70年代初实现村村(街街)通广播,喇叭入户普遍受到广大农民(居民)的欢迎。80年代后期,由于电视大普及,人们对文化生活和信息需求有了更高要求,广播逐步被电视所代替,因而喇叭入户率大为下降。

  电视

  1972年镇境始有黑白电视机1台(30.5厘米),系县人民广播站所购置。此后电视机陆续进入机关、事企业单位。进入80年代后,黑白电视机陆续进入城乡居民家庭,随后彩色电视机又逐步取代了黑白电视机。90年代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城乡众多居民都购置了集彩电、功放、音响、影碟机为全套的“家庭影院”。

  

随着电视事业的发展,1978年末县成立电视转播站(现为鹿寨县有线电视台),次年初在鹿寨山兴建首座电视转播塔,1986年初又建立了卫星地面收转站,收视频道不断增多,至21世纪初城区用户可接收电视节目37套。同时镇境又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至2005年全镇“村村通”42个工程得以实现,光纤联网点能收看到37套节目,微波点能收看到13套节目,卫星点能收看到8套节目。

  

  

  

  

  第二章 文物古迹

  

  

  第一节 古建筑

  

  寺庙

  旧时,镇境城区文物古迹颇多,主要为寺庙建筑。早在清康熙年间,鹿寨堡思义村(今鹿寨镇思义社区)就建有接龙寺。在清乾隆年间或之后相继建造的还有迴龙寺、武圣宫、文昌阁、甘王庙、火神庙、盘古庙、观音阁、飞来寺等等。此外还有回族群众在清道光年间兴建的清真寺。这些古建筑均在日本侵略军队入侵鹿寨期间所焚烧捣毁。19457月光复后,接着而来的灾难是缺粮饥荒、瘟疫流行、百业凋零,对文物古迹的修复已是无可奈何。有关古建筑的记载资料甚少,选录三则如下:

  迴龙寺 该寺位于今鹿寨县小学校址,约建于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嘉庆六年(1801年)曾重修。该寺堂三重,前门后寝,周以回廊,辅经夹室,上祀如来,旁礼罗汉,韦驮行者,前列供侍。前殿之佛亦如上制,规模完备。

  文昌阁 位于今鹿寨县小学校址。清道光元年(1821年)建。规模宏大,气象巍峨,丰俭得宜,华实并盛,而且前后则山河带砺,左右则民居回环,彼夫齐云落星高,则高关本足与之并论,蓝亭梓译美,则美矣究难与之齐观,杰瑰丽恍若天禄,石渠宛然在丝焉。

  清真寺 位于今十字街电影院侧门对面。该寺于清道光九年(1829年)始筹建,全国各地回族人曾乐捐相助。次年建成可容两百余人礼拜大殿和宝塔,宝塔高约八丈,在鹿寨堡东、南、西三个方向的六里之外可看到宝塔巍然矗立,使人人皆知堡内有回族。清光绪年间,增建经堂和宿舍(约400余平方米)。

  桥梁

  

瀼勒桥位于镇境欧村(自然村)西面3公里地的瀼勒沟上。桥之东南面为小山坡,西北面为平原耕地,桥面长16米,宽3.5米,高出水面约45米。桥为单拱,跨度5.6米,以青石砌成。离桥头8米处立有建桥石碑两块,一块镌刻“捐建瀼勒桥序”,一块镌刻捐款者名单。该桥建于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九月。

  

  

  

  第二节 碑 刻

  

  接龙寺记事碑

  据《永福县志》记载,清雍正十二年重修鹿寨堡思义村(今鹿寨镇思义社区)之接龙寺,记事碑云:“永福县之西南有鹿寨,地接柳州府之雒容县,永福因省会之屏障,而是镇则永福之门户也。向为谷米所自出,故商贾凑集,户口繁多,自广西改隶南汉,凡由水路而达滇黔者,必须于此,盖三省之通津矣。”

  卖盐碑

  据口碑资料,历代卖盐属官办,食盐从广东水运到鹿寨堡金鸡左岸码头起岸,肩运至卖盐碑(今县农机公司后院一带)批发各地。卖盐碑立于何年代无考,碑高约2米,宽约1米,镌刻有官府关于食盐市场的管理规定(该碑于民国初年被捣毁)。早在清代或清之前,鹿寨堡就是重要的食盐集散市场,食盐除直运卖盐碑外,还在今鹿寨镇第三小学附近的永安码头和人和街码头起岸到观音阁一带,租用街道房屋开设盐仓,批发食盐至各地,这条街从清代至今,一直称为“盐埠街”。

  官府执照碑

  该碑座落在镇境西部的查比村内(自然村),碑高143厘米、宽88厘米、厚17厘米。石碑记载: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正月,一官史到此巡察核实垦荒范围。经查属实,并出示布告刻石题“兴隆村官府执照”。内容为准村民贾政文、范开相、梁正财、梁元光、韦国贤等人到此开荒落居。

  德政碑

  该碑于民国十二民(1923年)立于鹿寨堡西闸内,文曰“窃我鹿寨地当孔道,户口繁颐。下为柳庆之通衢,上为桂垣之门,熙来攘往,辐辏云集,年如兵焚迭兴,桑沧屡变。谭逆治平驻防土,讵豺狼成性,奸宄居心,于民国十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朝叛变,四界摧残,男妇被拉千七百名,房屋被毁百有余间,幼女之殉葬者三口,嗟人民死难者七十,以致百年元气丧失,圩精华殆尽,此所谓红羊刼至,过十室而九空,苍鹤声警,出一生于死所幸。广西边防军韩总指挥彩凤率军勘乱,地方赖以数平,除暴安良,谭逆于焉被缉俯准舆情所请,深荷囚解来鹿,既冤屈者所得枭元恶之首,而受辱者以泄弥天之恨,地方愧乏图极,谨泐贞珉以志其德政之不朽云。”

  

功德碑

  

  1997年拆除旧建筑物被发现于鹿寨镇太和街39号。碑文记述清捐资兴建江西会馆情况,该石碑现收藏于县文物馆。

  

  

  第三节 古遗址

  

  巴敢岩(山界岩)化石遗址

  该遗址位于镇境巴敢村(自然村)南部约1公里地的巴敢岩(山界岩),属晚更新世时期遗址。巴敢山四周为农田耕地,岩口向西,距地面约5米。岩高约7米,口宽约5米,深约12米,内宽约6米。19805月,一块约1吨多重的巨石遭雷击后,从岩洞外侧右边高约4米处石壁滚落下来,这块巨石的表面有西藏型黑熊较完整的化石和大熊猫、野牛、毫猪等动物骨、牙化石。其中西藏型黑熊化石一俱,现由广西自然博物馆收存。

  大汾新村新石器遗址

  该遗址位于镇境大汾新村(自然村)西南部300米处的洛清江边,台地高出正常河面水位约14米,东距河面约400米地,属新石器时期遗址,系柳州地区文物普查小组于1982年发现,该遗址当时已开垦为甘蔗地,在地表上可拾到打制的各种石器及磨制的石斧等,遗址长约100米,宽约4米。

  

  

  第四节 古墓葬

  

  鸡冠山汉墓群

  该墓群位于镇境小竹山村(自然村)南约400米处的鸡冠山西北面。共有汉墓40座,一般墓堆高为1米,直经为2.5米,在平缓的坡地上可采集到方格纹陶片。该墓群系1982年全区文物普查时发现。

  迴龙寺主持墓

  迴龙寺是旧时鹿寨最大的寺庙(占地约百亩),该寺主持墓座落在镇境城区西面的鹿寨化肥总厂路口左边菜园内,土堆高1.6米、直径2.8米,墓前有青石墓碑一块(已残),碑高0.64米、宽0.5米、厚0.1米。从残缺的碑文中仅可得知:迴龙寺主持清觉寺出生于清嘉庆八年(1803年),原籍江西省吉安府永新县人。

  

  

  

  

  第三章 医疗卫生

  

  

  第一节 医疗机构 设施

  

  清末民初,鹿寨堡有私人开设的中药堂店4家(广安堂、济生堂、普济堂、保生堂),至1950年底发展为6家,均有民间中医师坐诊开方。30年代中期,鹿寨镇设医务所,仅配备1名所长兼中医师。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退役军医毛锦文到鹿寨镇开办西医诊所。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二月,榴江县卫生院在鹿寨镇开办分院。上述堂店、所、分院的设施十分简陋,特别是西医的人才、药品、器械等更为奇缺。

  县人民医院 该院前身为“鹿寨县人民政府卫生院”,于1951630日将雒容、中渡、榴江三县卫生院合并成立,院址设在鹿寨镇南市街民房内,下设医务、防保两课。1953年迁鹿寨西闸门外(今政军路2号)新址至今。19567月后,该院改称县人民院。建院初期,县财政于1953年拨款36000元,建造门诊、病房、职工宿舍等四幢平房,面积共900平方米。全院设置科室共12个,其中留医部设内儿科、外科、妇产科,门诊部设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西药房、手术室、注射换药室、挂号收费室。全院有病床10多张,共有医疗器械设备52种,折人民币3302.40元。该院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是目前全县规模最大、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医院。1995年被评为“爱婴医院”、“柳州地区十佳医院”,2002年被评为“二级甲等医院”。2004年,医院占地面积达20000平方米,在职职工242人,开设病床位164张,科室设置有门诊部、急诊科、120急救中心、外一科、外二科、妇产科、内一科、内二科、儿科、五官科、口腔科、手麻科、放射科(含CT室)、检验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中医科、职能科(包括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质控科、科教科、财务科、总务科、信息科)等。医院年门诊量平均为12.85万人(次),住院病人年平均为5514人(次),固定资产1789万元。医院拥有进口CT、日本东芝彩超、可视人流仪、电子胃镜、体外振波碎石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麻醉呼吸机、微波手术治疗仪、500毫安遥控电视监控系统X光机、快速洗片机、除颤起搏仪、进口多参数监护仪、气压冲击式弹道碎石机、前列腺电切镜等一批现代治疗设备。

  县中医院  该院前身为19608月创办的鹿寨镇卫生院,原院址设在鹿寨镇压太和街15号民宅,有职工13人。1963年下半迁至建中北路17号至今。1966年该院改为县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1970年恢复为鹿寨镇卫生院,有职工16人。19848月,经县政府批准将鹿寨镇卫生院改办为鹿寨县中医院。当时有职工38人,设置有中医科、西医科、妇产科及部分医技室;医院房屋建筑仅为2645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348平方米、生活用房2261平方米、其它用房36平方米;医疗设备仅有X光机和部分检验器材。90年代中期前,县中医院虽有所发展,但改观不大。90年代中期以后,该院加大深化改革力度,各项建设发展迅速。2000年、2002年分别通过了二级甲等中医院、爱婴医院、全区示范中医院的评审验收,并列入县红十字会医院、鹿寨县中毒急救中心。2004年底,医院占地面积7088平方米(不含城南开发区征地新建分院)。全院有职工140人,设置有内科、骨伤科、妇儿科、普通外科、五官科、口腔科、急诊科、针灸理疗科、肛肠痔痿科、皮肤性病科等14个临床科室,设有120张病床,所有病房均属公寓式建筑。主要大型设施拥有德国西门子公司的CT机、丹尼尔公司的体外碎石机、B超、遥测心电监护仪、500mAX光机、全自动生化仪、C臂机、电解质分析仪、麻醉机等,固定资产达1000多万元。该院发挥传统中医学与现代医学相结合的优势,以骨外科为龙头、内儿科为基础,注重人才培养和引入,使该院各项工作连续多年均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

  

鹿寨镇卫生院 该院为1956年成立的鹿寨(城关)区卫生所。1958年该所与当地联合诊所合并,改称龙城(城关)人民公社卫生院。1962年该院改为联合诊所,1966年恢复为城关人民公社卫生院,1983年改称城关区卫生院,1987年至2002年称城关乡卫生院。20031月,该院改称现名。该院成立后的一个较长时期,仅能诊治一般内科、外科、儿科的多发病、常见病,医疗器械设施比较简陋,发展速度缓慢。90年代以后,该院为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新形势。不断加大改革力度,从而发生了较大变化。2004年,全院在职职工44人,其中主治医师6人、医师9人、医士6人、护理9人、医技后勤和其他人员14人。全院占地面积1360平方米,业务用房310平方米。设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理疗科、预防保健科及医技科等。拥有B超机、20ma X机、心电图、电动洗胃机、多功能理疗仪、721分光度计、半自动生化仪、新生儿取暖及其它基本常规器械设施。该院业务以预防保健为主、产科建设为龙头,内、外、妇、儿等基本医疗诊疗业务为基础。该院于1999年通过“爱婴卫生院”的评审验收;2002年通过“合格卫生院”的评审验收。2004年该院和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达成对口支援协议,结成“对口支援医院”。由支援方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上给予帮助,这是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而确立的关系。

  

  县福利按摩诊所 该所由县民政局主办,成立于1982年,有经过专业学校培训的助理按摩医师1名。

  企(事)业单位医院(医疗室) 1957年以后,镇境内的一些企(事)业单位(含学校)陆续设立医院或医疗室,开展工业卫生、学校卫生、劳动保健、学生保健及职业病防治等活动。随着镇境医疗机构的增多和医疗卫生管理制度的改革,县直企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医疗室)于90年代后陆续停办或实行改制。2004年,尚有广西鹿寨化肥总厂、广西黄冕林场、广西鹿州监狱、广西中渡监狱保留医院建制。

  

个体诊所 解放前,鹿寨镇仅有几家中药铺,由坐堂民间中医师为患者看病抓药。镇江、吉善、大龙3个乡为民众看病抓药多为本地民间草医。城乡均有巫医进行迷信活动,欺骗乡民,牟取财物。50年代中期,个体药店加入药材合作商店,部分医务人员加入联合诊所,走集体化道路。1956年,镇境共有个体中草医7人,中药剂2人、西医师3人、医士1人、护士1人、西药剂1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为乡村、街道培训了大批“赤脚医生”,以大队为单位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为社员免费诊治。1981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镇境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出现了多元化办诊所开药店的格局。90年代初期,镇境对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和联合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取缔无证行医。凡不经县卫生局审核批准的个体诊所医生、乡村医生、从业人员,一律不能从事医疗工作。2004年,镇境共有集体诊所3家、个体诊所78家、中草药店15家,从业人员200余人。

  

  

  

  第二节 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 19693月,镇境各大队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组织原则是:社员群众自愿报名参加,生产大队负责组织管理,属群众性集体卫生福利事业性质。基金来源:凡参加合作医疗者,每人每年定额缴纳基金费12元,其中5070%由生产队从公益金中提取。社员看病,每人每次收诊费5分钱,其它药费酌免,由基金经费支付。70年代中期前后,由于基金经费不足,实行药费全收,70年代末期以后合作医疗陆续停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4年下半年,柳州市把鹿寨县列入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国家倡导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民通过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制度。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10元合作医疗资金,国家补助每人每年20元。在参加合作医疗者缴纳的10元钱中,拿出5元作为门诊家庭帐户,供家庭成员在门诊治疗中使用,每次门诊就诊费用在规定范围内可报30%,若得病住院,在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即在镇卫生院超过100元起超付线部分按40%报销,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超过200元超付线部分按30%报销,经批准在县外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超过400元超付线部分按20%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总额不超过3000元。对特困孕产妇平产的,可得一次性补助300元。凡参加合作医疗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心电图、B超、X光拍片、生化检查减免20%,免收挂号费。为使这一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中共鹿寨镇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抽调大批干部驻村进户开展工作,宣传发动农民群众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全镇农业人口总数为57742人,其中应参加人数为34645人,实际参加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29896人,占应参加人数的86.29%

  

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 50年代起,镇境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经费由县财政拨款。企业单位干部职工亦参照执行,经费由企业支出。在80年代之前,公费医疗制度建立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上,虽经历从初期的实报实销到后来的一日处方限额、单位包干、个人包干、分工龄档次发放、按比率个人适当承担等几番改革,但其大锅饭的种种弊端不断暴露,财政和企业负担十分沉重。90年代以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县社会劳动保险所推行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企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陆续停止公费医疗制度,参加医疗保险。90年代后期,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的管理条款相应参照医疗保险执行,由县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统管。2004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第三节 疾病防疫

  

  防疫机构

  解放前,镇境无卫生防疫机构,亦无卫生防疫人员。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卫生防疫工作。19517月,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设立防保课,次年成立县防疫委员会,1956年成立县卫生防疫站至今。建站时仅有医生6人、工人2人。到21世纪初,全站建设面积为3898.8平方米,设立有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卫生监测、免疫接种门诊、卫生检验、卫生宣教等业务科室,有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5人。鹿寨镇卫生院始终设置有防保科室,有专职技术人员。农村卫生员在各个时期都不同程度地接受过防保业务培训。为确保《2001年—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细则》的顺利开展,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减少农村居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或职业病等大病而致贫、返贫现象发生,鹿寨镇成立有以镇长为主任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中共镇委会一名副书记兼主任。

  传染病防治

  解放前,镇境时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因卫生环境差、医疗水平低下,故各种流行性传染病往往随之发生。如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六月,城区街道发生瘟疫(霍乱)流行,发病人数约150人,其中死亡30人。

  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关心人民健康,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解放初,各种传染病发病率较高;尽管当时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千头万绪、百业待兴,还是组织力量开始对天花、疟疾、麻疹、痢疾、百日咳、白喉等传染病进行持续防治。至70年代,镇境可免性疾病的发病率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建立健全了传染病监测系统。80年代中期,镇境城乡推行计划免疫冷链,麻痹糖丸应服率、麻疹疫苗应种率、百日破疫苗应种率、卡介苗应种率、乙脑疫苗应种率均接近100%80年代末期以后,镇境食品、环境、劳动、学校、放射等卫生和消毒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把乙肝疫苗纳入常规免疫程序,从源头上遏制传流病源的发生和传播。2003年,镇境城乡群众投入了全国性的抗击“非典”战斗,群众卫生防疫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地方病多发病防治

  

  丝虫病 1957年我县首次在龙城区龙田村(今鹿寨镇龙田村)发现微丝蚴阳性病例8人。从1959年至1984年,县卫生防疫和自治区寄生病虫研究所通过多次普查和重点调查,基本查清和掌握了全县丝虫病的流行疫区和发病情况,镇境疫区分布如下:城区街道、县直机关和交通、思义大队以及龙田、思贤、岭背、高棉、二坪、二兴、龙兴、波井、前进、窑上、堡里、大汾、回龙洲、新村等自然村。在调查发现病人时,采用“海群生”三天三克疗法连续二至三个疗程,在疫区实行“海群生”全民服药。1984年至1985年上半年,在镇境的重点流行区投放“海群生粉”300公斤,由盐仓配制成规定比例的药盐投放市场,服药盐人数达75000人。19856月,国家卫生部丝虫病考核验收团到我县,重点对镇境城乡进行检查,认定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

  麻风病 民国时期政府对麻风病采取“管而不治”政策,镇境的麻风病患者一律赶到偏僻荒郊的九牛冲搭茅棚居住,严禁与外界往来,死后用火焚化。解放后人民政府对麻风患者实行集中免费治疗,提供生活费用,由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济。从1953年至1987年,全县先后进行16次麻风病调查,镇境共收治麻风病人26人(其中鹿寨镇14人、城关乡12人),对治愈出院患者,每年复查一次;免费发给巩固治疗药物710年,同时给患者家属每年作专业性检查一次。

  钩虫病 1982年,重点对城关乡窑上、新村、山道、堡里4个自然村进行调查,应检1781人,实检1083人,受检率60.81%,阳性656人,阳性率为62.8%。其中实检男性505人,患者293人,染病率58.02%;实检女性578人,患者363人,染病率62.8%。同时进行患者症状调查165例,有主观症状二项以上者67例,占40.61%。分项计有软困2例,上腹胀痛54例,心悸13例,气促6例,泛力34例,脸黄18例,浮肿3例,心音杂2例,心界扩大1例。防疫部门对患者给予免费服用“四氯乙稀”和“一溴二秦酚”普治。

  甲状腺病 该病俗称“疱颈”,多因缺碘致病。1976年首次开展全民性普查,当时鹿寨镇人民公社患病率为11.07%,城关人民公社患病率为8.04%,对患者给予服药治疗。1977年采用食盐加碘防治甲状腺病,取得明显效果。1986年经自治区甲状腺病考核验收,认定已达到国家规定控制发病率标准以内。

  多发病 该病主要有浮肿、干瘦、妇女子宫脱垂、小儿营养不良等4种(简称“四新”病)多因大灾饥荒营养缺乏引起。1959年后,因连续3年自然灾害严重而引起“四新”病流行。人民政府在领导群众抗击自然灾害的同时;拨出救济款和专项物资药品,用于防治“四新”病,并对患者采取集中治疗办法,积极控制“四新”病的流行。此后,由于国民经济恢复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已无“四新”病发生。

  

环境卫生

  

  解放前,镇境环境卫生甚差。在村头巷尾、闸门外、沿河岸边,随处可看到垃圾和畜粪,各村(街)沟渠常堵塞淤积污水滞留,蚊蝇孳生。民国政府虽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规定每年农历五月十五和十二月十五两日为民众大扫除日,力图通过开展清洁扫除、灭蚊、扑蝇、捕鼠运动,达到治理环境卫生的目的。由于科学技术落后,人民生活普遍贫困,加之旧政权缺乏感召力和局势不稳定,因而参加“大扫除日”人数不多,且不能持之以恒,卫生状况难以改观。

  解放后,人民政府开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鹿寨镇制定居民爱国卫生公约,居民有组织地统一开展消灭蚊蝇、老鼠运动,同时清除淤泥垃圾,治理蚊蝇滋生场所,使环境卫生有了一定改善。1962年以后,镇境开展以管水、管人畜粪便,改水井(供水)、改厕所、改畜栏、改环境的“两管五改”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广大农村,清洁卫生运动逐步走上正常化、规范化轨道。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极“左”思潮影响,出现脏、乱、差现象回潮。1981年镇境开展“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文美、环境美)活动,政府加大了对环境卫生的投入,建立健全了环境卫生组织机构,制定了以门前卫生、秩序、绿化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管理措施。同时加大力度对城区范围的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综合治理,使水质理化检验指标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此外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2000年至2004年,镇境农村进一步加大推广沼气池和改建卫生厕所建设的工作力度,使城乡环境卫生不断得到改观。

  

  

  第四节 妇幼保健

  

  机构设施

  解放前,镇境妇女病甚多,但无防治机构和专门医务人员。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注重妇女病防治,1953年镇境城乡妇女干部集中进行妇幼保健知识培训,向群众广为宣传妇幼保健知识。县卫生院、镇(区)卫生所均指定有专门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医务人员。1956年,县成立专门从事妇女儿童保健的医疗单位——妇幼保健站,后又停办,至1979年恢复成立县妇幼保健院,至2004年该院有职工50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0人;开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生殖健康科、婚前保健科、新生儿婴儿游泳水疗室等科室。该院是国家级爱婴医院,设有病床50张,妇产科能开展新式剖宫产术、全宫切除术、子宫肌瘤摘除、卵巢囊肿摘除术、宫外孕手术、中晚孕引产、无痛人流术、药物流产等手术。儿科能开展新生儿缺血和缺氧性脑病、新生儿高胆红素症、早产儿与新生儿危重症等的诊疗业务。主要大型设施有B超诊断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胎心电子监护仪、多普勒胎心监护仪、妇科炎症微波治疗仪、气囊助产仪、红外线乳腺诊断仪、同视机、进口多功能心电监护仪、新生儿黄疸兰光治疗仪、早产儿培养箱、远红外线抢救台、经皮测胆红素仪、儿童保健微机管理系统等设备。同时镇卫生院亦设有妇产科,配有专门负责妇幼保健医务人员。

  

妇女病防治

  

  1955年,镇境城乡推行妇女“五期”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对处于“五期”的妇女,在生产劳动中实行“三调、三不调”原则(即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1960年镇境城乡开始进行妇女病普查,由于当时处于国民经济三年困难时期,妇女患闭经、子宫垂脱病较多,特别是农村妇女患者居多,分别采取手术、中草医、西医给予免费治疗,1966年至1971年妇女病防治工作受“文化大革命”派性夺权影响。1972年以后,几乎每年都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其中镇境城乡1972年妇女病普查普治情况如下:应查总人数为6601人,实查人数为4765人,患病妇女总数为1508人,患病率31.65%。其中外阴炎患者22人,阴道炎患者17人,宫颈炎患者1047人,附件炎患者51人,宫颈息肉患者15人,13度子宫脱垂患者244人,患其他妇女病95人。1976年城关公社卫生院制药厂试制成功“枯痔液”,用于子宫脱垂疗效明显,全县推广使用“枯痔液”施行注射疗法。在持续数十年不间断的妇女病普查普治中,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90年代中期以后,除经常开展常规普查普治活动外,在镇境范围内还加大了对性病、艾滋病的防治宣传教育。

  围产期保护

  1983年,县妇幼保健院在镇境交通街开展围产期保健试点,孕妇统一建立登记卡册,产前定期检查,发现高危孕妇,加强监护,及时纠正胎位,确保产妇安全。同时做好分娩、出院情况记录,产后进行访视,同时建立妇产婴儿保健档案。当年有18位孕妇安全分娩、妇婴健康。次年开始在镇境及全县各地推广。

  接生

  解放前,镇境无专职接生医务人员,妇女生育由旧产婆接生,亦有由家中或邻近中、老年妇女接生,由于用具未经严格消毒、产后引起大出血、产褥热及新生儿破伤风等病症时有发生。如遇上横生、倒养等情况,往往造成母婴双亡。解放后,镇境广泛宣传和推广新法接生。1952年镇境开始培训街道、农村接生员数十名,倡导采用新法接生。1953年镇境成立新法接生站2个,按照县政府指示,把妇幼保健工作重点放在推广新法接生。1956年政府免费配给不脱产的街道、农村新法接生员接生袋、药品、器械。50年代末期,镇境各公社、各大队基本都办有妇产院。60年代初,因国民经济处于困难时期而停办。1965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提倡新法接生、制止产妇、婴儿非正常死亡的意见》,镇境的各级医院进一步加强了妇产科的建设;同时加强对农村新法接生员队伍建设使新法接生率不断提高。从1985年开始,鹿寨镇在全县率先推行产期保健业务,从孕妊3个月至产后1周为围产期,建立围保对象健康卡、定期产前检查;对高危产妇重点监护、检查。如交通街当年围保132人,其中高危产妇6人,全部安全生育。1987年,鹿寨镇共围保734人,其中高危难产妇49人,全部住院安全分娩,新生婴儿死亡仅2人,死亡率0.27%,全年平均死亡率为0.09%。此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经济收入的提高,镇境农村普遍采用新法接生,众多农民还和城区街道居民一样选择县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县中医院、镇卫生院,采用住院生育方法。

  

儿童保健

  

  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关心儿童保健工作。50年代至70年代期间,镇境开展过多次大规模的儿童健康检查工作,对所发现儿童疾患,均作了妥善治疗。80年代以后,儿童保健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1983年至1985年,镇境儿童保健工作的重点是探查儿童生长情况和进行佝偻病、营养性贫血调查,同进还加强了儿童结核病、麻疹、流行性乙型脑膜炎等疾病的防治。1985年以后,镇境全面开展计划免疫冷链工作,各种疫苗的接种率不断提高。1992年后,实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度。入保儿童先交纳一定的保偿金,交款时发给《儿童计划免疫保偿接种证》,保偿期为4年,在保偿期内按时到指定地点接种4种疫苗(卡介苗、麻痹糖丸、百白破和麻疹疫苗)。这些有效措施,增强了儿童免疫力,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1991年至2000年,镇境农村经过10年的努力,基本达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的最低限度标准。为巩固初级保健成果,提高镇境农村群众健康水平,城关乡和鹿寨镇政府分别制定了2001年至2010年的实施方案。200212月底实行合乡并镇后,新成立的中共鹿寨镇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从新的实际情况出发,重新制订和印发了《鹿寨镇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实施细则》。总目标是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四份之一和五份之一,平均期望寿命在2000年基础上提高0.51.5岁。

  

  

  

  

  第四章 体 育

  

  

  第一节 社会体育

  

  舞狮

  镇境历来有舞狮的传统习惯,每逢春节或重大喜庆活动,都舞狮庆贺。每每舞狮时,敲锣擂鼓、鞭炮阵阵、观者如潮、气氛热烈。

  舞龙

  镇境有舞龙的传统习惯,但由于耗资较大、动用人员众多,故不常见,偶见于春节或盛大庆典活动。

  抢花炮

  解放前,镇境城区每年农历四月十二均举行盛大的甘王菩萨出游活动。当天下午,即在当时的广场(现县电力公司和武警消防中队一带)开展抢花炮活动。抢花炮又叫放炮抢屏,是民间流行的一种比团结、智力、体力、速度的体育活动。抢花炮由一街或行业组织(如搬运、航运、手工织布业等)选人组成。队员均赤膊,为易于识别各队用不同颜色涂肩和背,或头扎毛巾、红布等。抢花炮前,用篾青细条扎成一个约7公分直径、红布裹缠的圈子(内裹有一张加盖祀奉甘王菩萨活动组织——“八座会”图章的纸条),置于装填好火药的铁炮口。炮响圈子被掀上半空坠落下来时,各队于场中争相抢夺圈子,你得我抢,我争你夺,各施巧计为已方掩护传递圈子,经过你追我赶的激烈对抗,抢得者至神前叩拜者为得炮。炮分头、二、三炮,又称头、二、三屏。头屏奖约50×75公分镜架,外加全猪一个,酒肉若干;二、三屏奖镜架分别约为40×60公分、35×50公分,同时外加酒肉若干。整个活动均由鹿寨镇屠宰行业协会组织——八座会主持。

  篮球

  民国时期,镇境城区设有1个公共体育场(约占地20亩)常开展篮球活动,但参加活动人数不多,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鹿寨镇青年篮球队获榴江县体育运动会男子组冠军。解放后,篮球运动在镇境城乡蓬勃发展,成为群众喜好的体育运动项目。每逢重大节日,一般都举行篮球比赛。镇境内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农村较大的自然村一般都设有篮球运动场。首个灯光球场于1953年在城区码头巷修建,可容纳观众300余人。1972年各机关单位和群众投工献料,扩建成容纳观众1000多人的灯光篮球场。1974年城关公社男、女篮球队获县首届农民篮球运动会男、女组冠军,同年代表鹿寨县参加柳州地区首届农民篮球运动会。1976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在城区广场路兴建可容纳5000多人的灯光篮球场。2004年,县人民政府将广场路灯光篮球场改建成室内体育馆。

  

赛龙舟

  

  解放前,洛清江上从事渔业生产和水上航运者众多,且沿河两岸不少人喜爱水上运动,故有农历五月端午节赛龙舟的传统习俗,赛事多由鹿寨镇组织。解放后至1980年,鹿寨镇和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过若干次赛龙舟活动。1980年端午节有9只龙舟共210多名运动员参加赛龙舟活动,岸上人山人海、欢声鼎沸,江面龙舟疾驶、乘风破浪,整个场面十分壮观。此后至今没有举办过赛事。

  象棋

  解放前后,镇境象棋爱好者众多,大小赛事从未间断。1994年,镇境数十名象棋爱好者组织成立“鹿寨洛清江棋社”。1999年改称“鹿寨县象棋协会”,有会员200多人。协会设有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主席助理、理事、秘书各1人,裁判兼教练、顾问各2人。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中体民族体育文化艺术,研究和交流棋艺及造就人才。协会的业务范围是:承办组织镇境内各种棋类比赛活动和对外参赛活动。协会成立以来,在城区成功承办了各类型的比赛活动近20次,其中参加柳州市比赛荣获前五名,接待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友谊赛一次。协会顾问陆春宣被评获三级象棋裁判职称。为使今后象棋赛事与国家新法棋规接轨,2004年协会应邀委派年富力强的副主席张金荣(龙田村人)参加了自治区新法棋规裁判培训。

  其它

  除上述社会体育活动项目外,解放前,镇境还有游泳、摔跤、爬山、武术等项体育活动,其中思力(自然村)的武术活动最为盛行,影响较大。民国时期,榴江县、雒容县政府推行民众体育,鹿寨镇于30年代修建占地约20亩的公共体育运动场1个,设有跑道、跳高、跳远沙坑和篮、排球场,但广大群众生活水平低下,终日为生计而忙碌,参加活动者不多。解放后,特别是毛泽东主席发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之后,社会体育活动蓬勃发展。镇境体育设施不断增多、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深入,各界群众踊跃参加者众多,主要活动项目有: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门球、广播体操、健美体操、气功、太极拳、舞剑、登山、田径、拔河、举重、射击、棋牌类等。

  

  

  第二节 学校体育

  

  明、清时期,镇境私塾、蒙馆均无体育活动课。废除科举新办高小学堂后,开始设体操课,初小学堂为游戏课。民国时期,国民基础学校每周设置2节体育课,但由于体育师资、经费严重不足,体育运动场所狭小、设备简陋,除鹿寨镇国民中心基础学校体育课活动较正常外,绝大部份学校的体育课形同虚设。解放后,镇境各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把体育工作列为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

  

幼儿体育

  

  镇境各小学校大多开设学前班,幼儿园大多分设大、中、小班,招收年龄未到入学标准的儿童实施学前教育。所设体育课以游戏形式开展活动,一般每天做韵律操23次,每次约510分钟,体育课目视儿童年龄和身体状况,形式分别为游戏、舞蹈、投掷、走队列、跳、跑等。

  中、小学体育

  解放初期,镇境各中、小学校贯彻国家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响应毛泽东主席提出的“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和“健康第一”的号召,逐步增添体育场所设施,增加丰富体育课目内容。1954年镇境各中、小学校开始贯彻国家体委、教育部等五个部门联合通知,全面推行少年儿童广播体操。1957年推行苏联10年制教育大纲,每周开设2节体育课,课程内容视各校场所设施等情况选择如下内容:队列、篮球、体操、乒乓球、跳高、跳远、短跑、投弹等。1958年“大跃进”时期,体育课被生产劳动课所代替。后虽恢复体育课目,但亦增设劳动课目。“文化大革命”期间,镇境各中学(小学参照)推行《广西中学军事体育课教学试用大纲》,体育课主要开展军事训练,内容有队伍、队形、投弹、田径、球类、广播体操等。1978年开始按照《中小学校体育教育大纲》实施教学。1981年以后,镇境各中、小学校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课教材。1984年以后全面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各中、小学校坚持开展体育达标活动。除正常体育课外,学生每天还开展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等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主要项目有球类、田径、游戏等。这些活动的蓬勃开展,大大提高了学生体育锻炼达标率,使学生体质得到增强。如:鹿寨镇一中在1996年曾获自治区评定为贯彻《学校体育工作两个暂行条例》优秀学校,2004年又被柳州市评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该校足球队于19997月曾获柳州地区第七届运动会少年甲组足球第三名。在2003年、2004年举办的柳州市中学生篮球运动会上,该校先后获男子初中组第二名、第四名、获女子初中组第三名、第四名。、从2000年至2004年,全校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达标率为100%

  

  鹿寨镇各中学部分年度学生体育锻炼“达标”情况表

  

  单  位

  年  度

  学生人数

  达标人数

  达标比例

  鹿寨镇一中

  2000年至2004

  1450

  1450

  100%

  鹿寨镇二中

  2000年至2004

  346

  333

  96%

  鹿寨镇三中

  2000年至2004

  1231

  1137

  92.4%

  鹿寨镇四中

  2000年至2004

  1096

  930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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